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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棍子,再给颗甜枣。
这种手段李斯特做起来并不费力,这个世界的资源很广阔,但现在所能掌握住的资源,是有限的,需要竞争。
在珊瑚岛上,李斯特不去争抢资源、渠道,他就发展不起来。
仁慈是说给平民们听的,掠夺资源才是贵族的本质,显然现在的李斯特,很适应贵族身份和行事法则。
提醒了夏洛克之后,他就将这件事按捺下去,不再重视他手中有秘银、水晶和玉石,还有黑珍珠,随便卖出一点,都能换来大堆金币。
金币在手,天下我有。
何须将眼界盯在一两种小生意上。
卡特将喝完的奶茶杯子端走,关上房门,书房彻底安静下来。三盏水晶灯的光线汇聚,有如白天一样亮堂。
他翻开骑士小说,继续自己的书写大业,直到卡特再一次敲门,提醒他夜已经深了。
“我这就去休息了,卡特先生,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晚安,老爷。”
抖了抖桌上的厚皮纸,仅他自己书写满蛇文的纸张,就有厚厚一摞。合上骑士小说,塞回书架上,他将自己写的纸张整理一下。
看着用鹅毛笔写出来的密密麻麻蝇头小字,成就感十足。
作为一名文明世界的来客,他身处文化、历史荒漠之中,总感觉缺少什么。所以准备亲自动笔,写一本真正的旷世宏著他以前就有想法,写一本社会学宏著,但并未付诸于行动。
现在真正动笔。
当然不会去写什么《资本论》之类的社会学著作。
他打算根据骑士小说中涉及到的各国历史、风俗,编篡一本编年体的史书。
孔老夫子把鲁国史官记录的重大事件,修订整理为儒家经典《春秋》,影响中国几千年价值观。他本人也成为一代圣人,不管是被打倒,还是重新抬出来,都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象征符号之一。
李斯特在意淫过骑龙之后,觉得自己得有更远大的理想。
龙骑士不过百年风光,死后再依靠龙福泽几代人,随后便尔曹身与名俱灭。一旦写成异界版的《春秋》经典,那才真正的能影响几千年,并一直影响下去。
当然。
《春秋》这种根据史料记载的史书,李斯特是毫无办法复制了这里就没有历史这个概念,一本史书都没有。
他根据骑士小说的内容,来编篡史书,更像是在编写《荷马史诗》。《荷马史诗》大部分都是荷马根据神话传说、民间传说和街头歌曲改编而成,但是不妨碍被吹捧为希腊文明的旷世著作。
俨然有向正史吹捧的节奏。
或许若干年后,李斯特和他的龙都烟消云散了。这个世界大发展,历经种种变革,也会有人把他现在写的这本史书,当作真正的历史来看待。
发明历史?
李斯特就是这么干的,而且干得非常带感,有种指鹿为马的爽快感。
“可惜资料太少,哪怕全部照抄骑士小说胡编乱造的故事,也没办法填补多少历史的空白……这本书,恐怕会是我的有生之年系列。”
他甚至怀疑,自己写书,只能保持三分钟热度。
毕竟。
编故事,不,记录历史是非常费脑子的。
“现在这本书还没有名字,得好好想一个能流传千古的名字……其实叫《龙枪编年史》最好,龙与骑士长枪,很符合这个世界的特征。”李斯特凝神思索,可惜一个叫奥多姆真理的魔导士,写过一本《龙枪编年史:暮秋之巨龙》的故事书。
那本书是记录龙的种类,跟历史扯不上关系。
于是他的脑海中,冒出了诸如龙史、精灵龙史、龙与精灵编年史、龙骑史、骑士编年史等等名称。
但都被一一否决。
直到另一个名字浮现出来。
“龙战于野……”
他咀嚼着这四个字,觉得很有感觉。孔子修订鲁国史料,因为史料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记录,于是命名为《春秋》。这个世界,屠龙之战时常发生,国与国的争斗,也是以龙之战为主。
《龙战于野》,这样一本书名,格调十分富有韵味。
唰唰唰!
提起鹅毛笔,他直接在厚皮纸上,写下书名。写完之后,将厚皮纸全部收进宝石空间,防止被岁月所腐朽白纸还没有准备研发,厚皮纸的保存时间并不长,毕竟这本史书,是有生之年系列。
按捺住继续发明历史的雄心壮志。
起身伸个懒腰,离开书房。
……
就在李斯特醉心编史这几天。
制皂作坊在布尼尔的带领下,每天都在满负荷生产鲜花皂,香皂、肥皂已经被遗忘在角落。昂贵的皂粉与廉价的猪胰脏,不断提炼、混合,再被压制成一块一块颜色粉红、香气十足的鲜花皂。
制作完工的鲜花皂,被迅速送入荆棘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