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堂内失声,投贼,不是不可以,只是要看这贼人能否壮大,前途是否可期。
“永凡,休得胡言,你喝多了?吃你的东西。”
那大饼子脸同桌是个四十多岁的壮年汉子,手脚粗大,一双眸子虎虎生威,呼吸间如吞云雾,内功火候不浅,一句话,那个叫永凡的大饼子脸屁都不敢放一个,诺诺几声,闷头喝酒。
“杨兄何必动气?永凡兄弟只是无心之失,又没有官府的人在旁边,不妨事。
不过这倒也不是不可考虑,大家都知道小连云寨是连云寨的分支,若是连云寨能如大江帮成了气候,而不是如现在这般只靠几个寨主高手偏安一隅,咱们投了他们是件好事也说不定。”
这是胸毛大汉那桌的一个丑陋中年出言,此人半边脸有青色胎痣,手边是一杆银光闪闪的判官笔,分量不浅。
江湖中人,普遍求名利,他们自然也是希望能有一番成就,至于小连云寨是贼,那也无关紧要。
“这位兄台此言差矣,你们虽是江湖中人,但也有王法束缚,岂可投身贼人,浪费自己一番本事?
我看还是相助官府扑杀贼人,说不定能借此谋得正经身份,要么从军,要么进官府,再不济到神捕门也比落草要强上百倍。”
那似乎商贾的男人无视了妻子递给自己担忧的眼神,起身高昂道。
这人身材不算高大,长相不算出众,体质也是偏弱,完全一副普通人的样子,居然有胆子插话,还反驳那几人,可称得上胆大包天。
那几桌江湖人勃然大怒,尤其是丑陋中年,眼里闪过一丝嗜血之意,右手一抚,判官笔入手,就要血溅当场。
江湖人大多无法无天,他能说出刚刚那番加入小连云寨之语,显然更是个中翘楚,在场众人都以为那商贾中年要遭。
就在这当口,酒馆外踏踏踏的响起马蹄声,还有声声恢恢的嚎叫声,来人显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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