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少侠拦路(1 / 2)

来时一人,回时多了一人一马,项央骑在一匹青骢马上,身后是那个衣着朴素,长相妖孽的少女,两人跨坐在一匹马上,女孩双手环抱项央的腰身,悠悠而行,宛如情侣。

闻着身后女人传来的淡淡香味,项央忽然有些怜悯,从小被人当做工具训练,大了作为死士杀手而活,这样的人生一定很悲哀吧。

不过项央没有问,因为这个女人不能说话,她不是一个哑巴,却连哑巴的呜呜啊啊都说不出,因为她说话就意味着死亡。

但是两人并不是没有交流,女孩双手环抱在项央的腰间,会用手指比划轮廓写字,问道,

“你是谁?我将要由你送到山上吗?你可想到怎么介绍我的来历?”

项央勒着马缰,双足夹击马腹,微微提速,点点头,人皮面具盖在脸上,表情很僵硬,

“我的身份你不必知道,就说你是我在外面碰巧遇到的,见你貌美,掳掠上山,献给寨主,以你的姿色,一定会被他看重的。

只是我要提醒你,张广元此人武功很高,绝对不好对付,没有必杀的把握,不要轻易动手。”

项央鼻翼抽动,闻着身后女人传来的体香,忽然有些心猿意马,心内春心荡漾,转而神照真气流淌心间,入神坐照,恢复正常。

“这香气不对劲,是内媚之体?好家伙,林家真不愧是一地望族,这底蕴真不是一般人能想的,将内媚之体当做杀手训练,刺杀王公贵族都绰绰有余了。”

项央心如坚铁,本不会为一个相处不久的人动心,但这女人似乎别有一股魅力,让他深受吸引,这就不正常了。

之前项央遇到过黑寡妇,此女长相虽属上乘,但非绝色,一举一动曼妙多姿,有如仙女,乃是修炼媚术,能锻炼气质,迷惑人心。

只是媚术终究只是后天的方法,而不是先天成就,与内媚之体相比,那就相差甚远,是野狐禅和真传的差距。

内媚之体也分高低上下,厉害的如妺喜,妲己,褒姒,骊姬四位,那真是祸国殃民,倾城倾国,魅力由内而外,无论是外貌,还是气质,都是女人的巅峰。

低者,应该就是如这女人一般,魅力的确不小,能不由自主的吸引男人的爱慕之心,但如项央这般心志坚定,又有上乘内功护身之人,就能不被迷惑。

“我知道,我这一生只为一个人而活,当那人死去,我也就活不了了,没有把握,我不会出手的。”

两人晃晃悠悠,一路上遇到几拨人马,有人认出是项央,也是不敢嚷嚷为民除害,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离,只因项央如今凶名正盛,非是自信之人,不敢拦路。

不过有人不敢,自然也有敢的,项央在距离小云山还有二十里路时,直接被几个江湖侠少给拦下,周围围观之人不少,却不敢上前。

“项藉,你们小连云寨派人害了我兄弟朱贵,此仇不共戴天,今天就拿你的性命祭奠朱兄。”

这围着项央的三个少侠不是别人,正是魏野身边的三个好友,原本与朱贵一同跟随魏野来建康杀贼。

结果朱贵被田凯杀了,作为投名状上山,他们情同兄弟,又不敢独自杀上小连云寨,便想从项央这里找回场子。

“原来是你们几个,魏野师从关老先生,我本人练刀,对他也多有尊崇,你们走吧,不要逼我出手。”

项央这话倒是真心实意,他不曾见过魏野,但此人的师傅乃是刀法名家,能自创一路刀法,称雄一地,名满郡县,值得他敬奉三分。

甚至如果不是项央心中对那关老有几分敬意,挑选的投名状就不是林远山,而是魏野了,毕竟杀了此人还能获得天书的支线任务奖励,一套七七四十九手烈风回旋刀。

这三个少侠,一人名为王黎,一人名为宋俊,还有一人任涛,都是清江府城内的富庶人家子弟,少年得志,学成武艺,虽不如魏野那般武功精湛,也是后起之秀。

他们三个心高气傲,本想杀了项央,既卖好林家,也替朱贵出口恶气,万万想不到项央如此看轻他们,一个个的气的脸红脖子粗。

“呸,狗东西,凭你也配提关老?今天杀了你,正是我兄弟扬名之时。”

王黎当先朝着马上的项央扑来,手中一柄长剑挽成剑花,森寒的剑刃贴近项央,惹得抱着项央的少女有些经受不住。

这女人是个杀器,但也柔弱的很,项央随手将这女人以巧劲抛到马下,自己单着右手以弹指神通的强横之力弹击剑势破绽处,一击即中,直接将王黎打退,连长剑都抛飞在空中。

“废物,剑术华而不实,基础不牢,真不知你那少侠的名声是怎么闯出来的。”

项央心内不屑,他自小练刀,基础刀中八法练了十几年时间,勤勤恳恳,从无偷懒,打下无与伦比的基础,不在任何人之下。

这人的习武条件甩了项央八条街不止,结果好高骛远,追求华丽的剑术,威力只有一丢丢,也难怪项央看不起他。

而且这人练剑,被他弹指神通一击,连剑都握不住,就更显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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