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在......高高的夜空中,和一闪一闪的星星为伍,那么的遥不可及。
谭越的声音,略带一丝沙哑,和歌的已经很配,有种忧郁,有种孤独,有种让人哭泣的魔力。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听出,这是一首励志歌曲。
因为很多人,从这首歌里,听出了一种悲伤。
“卧槽,我居然感觉,我浑身发麻!这首歌,击中我了!”
“我能说,我被谭老师这几句歌词,唱的要哭吗?”
“不愧是谭越老师,真好听啊!我敢说,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肯定又是一首精品好歌!”
“这首歌目前看来很好听,但是作为研究天的本人,我觉得我有义务要补充一下,晚上时,天空中最亮的恒星是天狼星,最亮的行星是金星;而到了白天,最亮的恒星是太阳。如果不按照种类加以区分,金星就是夜空中最亮的恶那一颗星。金星在我们国家也叫作启明星或者太白星,是星系内唯一逆向自转的大行星。”
“兄弟,刚才挺乱,你说了一大串什么玩意儿?”
“我想要抱抱,谁能给我一个抱抱,这首歌,真的是唱进我心坎里了啊,不愧是谭越老师,每一首歌都写的这么好,他肚子里是有东西的。”
“那不是废话嘛,他肚子里要是有人的话,那不是得完犊子啊。”
“谭越老师的声音真好听,这首歌也真好听,我喜欢!”
台下,《夜空中最亮的星》只唱了四句,就很受台下观众的喜欢,掌声、加油声络绎不绝。
第一排,陈晔单手托腮,好看的眼睛,紧紧盯着台上的谭越。
她来给谭越做秘书,是征的家里长辈同意的,这让她很意外,因为她深知母亲一向眼光很高,一般人根本瞧不上,让自己去给人做秘书,这种事根本难以想象。
但当自己说,那人是谭越后,母亲立刻就同意了,母亲说让自己跟在谭越身边,学习一些东西。
陈晔常常思考,自己要在谭越身上学习什么呢?
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陈晔就发现,谭越身上的优点太多了,也太亮眼吸引人,难怪那个叫沫沫的女孩那般喜欢他,这样的男人,谁能不喜欢呢?
每天跟在谭越身边,把眼光养的刁刁的,这样以后,还能结婚吗?还能看得上其他男人吗?
就像这首歌,陈晔本身也是音乐爱好者,她对音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听了刚才谭越唱的那几句,就知道这首歌,差不了。
有句话说,专注的男人,最具有魅力,也最吸引人。
这句话说的不差,现在在台上专注唱歌的谭越,在陈晔眼中,真的是犹如一个黑洞,充满了吸引力。
不知不觉间,陈晔竟然看得痴了。
如果这个时候,沫沫看到陈晔的反应,一定会心里吃味的厉害,甚至忍不住出言相讥,但是这时候的沫沫,同样是呆呆的看着谭越。
这时候的谭越很有魅力,但是在沫沫眼中,每一时每一刻的沫沫,都是充满了吸引力。
.......
后台,
张文华一边喝着水,调整着呼吸,为自己即将上台做准备,另一边则是在全神贯注的盯着舞台,以至于手里的水瓶,都被他捏的有些变形。
谭越的这首新歌,委实出乎他的意料。
他之前已经猜测,这首歌会很好听,但是却没有想到,比他所想的,要更加好听!
张文华转头看了一眼身边聚精会神看着屏幕的魏宇,心中暗暗点头,或许,魏宇说对了。
李志的缺席,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是个李志绑在一起,也不如台上这一位。
魏宇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口香糖,因为看谭越唱歌太投入,以至于都忘了嘴里还有口香糖,当想起来的时候,口香糖已经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嚼动,而化在了嘴里。
魏宇感受到了旁边张文华的目光,张了张嘴,没想到嘴里还有口香糖,一下子居然没有张开,用舌头把口香糖团成一个球,才口舌之间有些含糊不清道:“怎么样,张老师,我没骗你吧,今晚,谭总就是你的惊喜。”
张文华闻言,呵呵笑了笑。
他现在的心,算是真正开始慢慢放下了。
.......
同样感到震撼的是谭越身后的这支乐队。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首歌,居然这么好听,伴奏弹出来之后,也这么优美。
这么好听的一首歌,万万不能在自己手里出了差错。
这一刻,他们越发用心的给谭越做着伴奏。
而在舞台最前方,谭越继续唱道: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