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在这个时候除了逃命完全失去了反抗的意识,用枪杀他们就是在浪费子弹,远不如冲上杀去用刀砍来的实在,毕竟这里距离大唐太远了,每一子弹运过来都是浪费大量的资源。
再有就是用枪打人实在是没有什么成就感,少了那种刀锋入骨的感觉还叫什么勇士!只有亲手砍下敌人头颅的人才是真汉子。
真见鬼,如果李承乾知道这些个大头兵竟然如此矫情,不知道会不会气的爆跳如雷,每人抽上几十鞭子。
……
裴行俭此时也已经从明尼城中杀了出来,带着属于他的数千骑兵,直奔拜占庭人的中军。
战场上早就乱成一团,拜占庭人疯了一样向着四面八方逃窜,大晚上的就算是想要追都有些困难,所以裴行俭干脆也不管那些逃走的家伙了,只一个劲儿的向着中军方向冲过去。
他的梦想就是当一个纵横四海的大将军,只不过以前因为年龄的关系根本上不了战场,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如果不大杀一场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至于说跟着他杀出来的那些骑兵,这些人同样放弃了手中的新式步枪,改用早已经用惯的横刀。
步枪那东西在颠簸的战马上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白天或许还有可能打中敌人,但是在黑夜中混乱的战场上面,如果不想误伤到自己人,不想把自己的将军打死,最好的武器还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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