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苏邑围绕陶渊明以及他所生活的魏晋南北朝,给刘嫚好好的上了一节历史课。
刘嫚本身生活在西汉末年,彼时她对日渐衰弱的国力已有所感觉,她的父王穷兵黩武,愈加荒淫残暴,在她死前那两年,越来越多的嫔妃被贬入冷宫,宫人奴婢滥用私刑,克扣粮衣,饿死、冻死在冷宫的世家女子不计其数,连她自己都未能幸免。
因此听闻西汉之后天下大乱了几百年,刘嫚并没有特别的情绪,历史就是如此无情,她如今只是旁观者,这些国破家亡、悲欢离合只不过是史书中一个个小故事,她没有多少代入感,哪怕从苏教授口中听到西汉灭亡的过程,她也不为所动。人不能一味回忆过去,而应当努力向前看。
明明是书法课,一眨眼就变成了历史课,苏教授书法内容没有讲两句,却给刘嫚科普了一大堆的历史知识,他其实也很无奈啊。
课程结束后,苏邑从自己的书柜里拿出一本《唐诗三百首》,他把书交给刘嫚,“你回去之后,好好看看,下次上课,我讲唐朝,你别到时候连李白杜甫是谁都不知道。”
“学书法,历史是基本功,这些经典诗句,你不仅要看,还要会背,以后每次上课我会随机抽查里面的句子,等你背好唐诗,我再给你宋词。”
“好的好的,”刘嫚不敢不从。
她才想起来,江乘风说过,苏教授不仅是书法家,还是一位国学家,历朝历代的经典,他都有涉猎,并且专精于此。
只知先秦诸子百家和西汉文学的刘嫚在他面前,相当于半文盲。
苏邑也无奈得很,觉得自己身上担子非常重要,一把年纪了,收了一个如此奇葩的弟子,哎,收都收了,也没办法后悔了,好人做到底,他一定要把这个有才华的半文盲孩子,培养成才。
刘嫚今天只背了一个小挎包,装不进《唐诗三百首》这么厚的书,她只好拿在手,在首都大学食堂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餐,就按照约定来到东操场。
东操场面积很大,包括田径场、篮球场和网球场,周末有很多学生在这里打篮球、打网球、跑步健身。
刘嫚放眼望去,周围都是人,也不知道孙玮炜他们在哪里。
她给孙玮炜发了一条微信,问她,“我已经到了。”
一分钟后,孙玮炜回复:“我们看到你了,你回个头。”
刘嫚回头,就看到之前见过的六个人,在不远处朝她招手。
“不愧是网红,只站在那儿不动,就是一张风景图,”负责化妆的张娇娇羡慕道,
“这样的颜值,完美到爆,根本不需要我化妆修颜,玮炜,你不是说很早就认识她了嘛,她有没有整过容啊?眼睛那么大,双眼皮是不是割的?鼻子那么高,是不是垫过?下巴好像也有点假的样子诶。”
张娇娇也是中文系的,是贺奇思的同班同学,她模样中等偏上,个子也挺高挑的,算是耐看型美女。化妆是张娇娇的爱好,她还是业余化妆师一枚,周末偶尔会去影楼兼职跟妆,她看美女的习惯,就是先质疑对方是否整容。
这一点让孙玮炜很无语,
“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她上幼儿园的时候就长这样,百分之百纯天然。”
“那老天爷对她也太好了。”
孙玮炜想到刘嫚的脑残,并不认为老天对她有多好。
几个男生也是盯着刘嫚一顿猛看,看美女是男人的天性。刘嫚这会儿已经走过来,她问贺奇思,“我今天穿的裙子是否符合要求?”
精心打扮过的汉服女神杀伤力太大,竟让一向能言善辩的贺大才子感到紧张,他只顾着点头,连连说,“符合,符合,符合要求。”
孙玮炜剧本里的描述是:美到发光的女神。
这一周来,他们四处搜罗学校里的美女,美女不少,但是“会发光”这个技能,实在太难搞。
也难怪汉服女神会成网红,她是真的美到发光。
单单站着不动,一阵春风袭来,浅绿色的长裙轻扬,一头乌黑的长发像绸缎一样,衬得肌肤胜雪,貌美似仙。
欣赏美,是每个人的天性。
负重背摄影机的王圣,最先恢复理智,他觉得奇怪的问刘嫚,“你怎么手上还拿了一本《唐诗三百首》?”
刘嫚说,“从一位老师那儿借的,闲的没事随便看看。”
“你还有闲情雅致看《唐诗三百首》?”在孙玮炜看来,刘嫚认真看书,就和太阳打西边出来一个效果,她记得她们初中的时候,一整个学期下来,刘嫚的课本崭新得如同没有翻过。
更荒谬的是,孙玮炜此刻见刘嫚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不仅不觉得滑稽装逼,还觉得她好像本该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孙玮炜心里担忧,自己的脑子该不会和刘嫚一样,出问题了吧。
贺奇思这时说道,
“现在人到齐了,开始拍摄吧,玮炜,你暂时帮她拿一下《唐诗三百首》。”
孙玮炜说“好”,接过刘嫚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