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闹闹要赔偿。
要报警,要求公正。
可如果是夫妻关系,或者是母子父子关系,乃至于其他上下直系人伦关系,打断腿受点伤好像就都不算什么事儿了,好像就都可以内部解决,就都不犯法,可以接受。
如此行径,岂不可笑可悲。
这算个什么纲理伦常?
这算个什么自古以来?
自古以来的,就对吗?
“王村长,我跟你讲,你们村的情况很严重,这是严重的不知法。
违法犯法。
你们村里还有谁有打老婆的习惯,有的话,大家踊跃发言,这股不正之风一定要严格制止,今天的普法活动就暂且结束,回头你们各自都干活去,明天我还要继续来。
老刘老邓,用手铐把这小子先拷住,带到车上,负责协同作案的他爸他妈也都带着,回去审问审问再说,至于你们几个,接着交代。
等等,村长,你们这边有没有什么屋子,离得近的屋子,我要分开审问,免得他们串供或者胡说。”
王虎听着虽然也很生气,但是他的理智尚存,并没有大声的愤怒质问,而是继续接下来的步骤。
人现在已经死了,而且已经死了许久,这一点,根本无法改变。
所以当要之急是为死者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