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的尸体该怎么处理?”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建议道:“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鹿庆东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王子……大人物啊!则啧啧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全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全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他看了一眼那名鹿族人胳膊上的刺青,微微颌首:“所有人全部脱掉衣服检查,看看其中有没有混进来充数的人。”
等到排查结束,天浩带着广胜与建平也来到内城门前,三名寨子头领同时单膝下跪,向国师与大王行礼。
“都起来吧!”心情大好的巫彭一一将他们扶起。特地改换顺序,先左右后中间,把天浩扶起的时候,老国师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连声赞叹:“很不错,你们做得非常好。”
牛伟邦从旁边走过来,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紧绷的面孔忽然笑了,冲着他翘起大拇指。
“我这里昨天才得到消息,原本打算让赤蹄城出兵,没想到你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六千多牡鹿族的军队,被你活捉了一半还多……走,我安排了酒宴,给我好好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说是酒宴,其实酒的数量很少,是真正的米酒,人均只有三杯。
巫彭特意选定一个不算宽敞的房间,只安排了两名侍者。酒虽少,食物品种与数量却很丰盛:来自北面湖里的胖头鱼,秋天摘下来在地窖里储存至今的枣,冰冻化开的梨,从宰杀时就特意混合鲜血灌成的肉肠,切成长条风干的肉,几只野鸡,还有一头当场宰杀的猪。
侍者将生猪切成大块,按照排骨、肥肉、瘦肉与外皮的比例分割装盘。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火塘,吃法也很简单:用铁钎叉上肉块,直接在火山烘烤,吃的时候蘸盐,肉块大小和数量随各人喜欢。
很粗野的吃法,管饱,味道其实并不怎么样。
喝过一轮酒,看着三名寨子头领吃了几块肉,国师巫彭用敏锐的目光在他们身上顺序扫了一遍,微微笑道:“都说说吧,这一仗你们是怎么打的?”
广胜与建平一直在说话,天浩发声的时候不多。这并非提前演练,而是他清楚在这种场合最好是别人描述比自己说的效果更好。
“五千多鹿族人进攻磐石寨,就这么败了?”牛伟邦听得连连倒吸冷气。他下意识想起在磐石寨见过的那些高塔,以及巫彭曾经说过“这里是一座迷宫”。
“你们掌握的时机非常好。”国师点头赞叹:“如果没有趁夜烧掉庆元寨,鹿族人也不会因为缺粮直接进攻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