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应有的自由,且在《请叫我演员》录制事件中,天光传媒任由我的当事人遭遇欺辱,没有履行经纪公司应尽的责任,为我的当事人提供帮助。”
“一家不为员工出头,随意消耗员工价值圈钱,且对员工进行恶意恐吓的公司,有什么资格要求员工必须留下?而且十五年的签约时间,以及近乎苛刻的酬劳分配,还有各项堪称霸道的条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身就违反了合同法。”
最后,齐律师为以上诉求做收尾总结:“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要求强行和天光传媒解约。”
法官花费时间消化掉了齐律师的一番言论,然后看向李天智一方,说道:“被告方,你们有反对意见吗?”
“我反对!卫勋从来没有受到过天光传媒的威胁恐吓,和骆峰只是私人恩怨,与天光无关。《请叫我演员》事件,天光并不知情,十五年合同,是卫勋自愿签署的。”
天光传媒的律师站出来,推了推眼镜,沉着脸质问道:“而且我想问你们的是,卫勋在和天光传媒未解约期间,擅自拍摄电影,出单曲,你们怎么解释?”
法庭刚刚开审,双方就吵得十分激烈。
而最终的问题,最终还是绕到了卫勋在合约期间拍电影,出单曲这个致命的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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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本周五应该就要上架了,所以调整下更新时间吧,以后每天固定九点更新,一次把两个章节都放出来。
上架以后每天三或四章,都定在上午九点。
所以往后翻,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