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隐私,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在感官能力飞速提升后,他需要训练大脑处理所获得感官信息的能力。
就好像两个体重一样、肌肉含量也差不多的职业运动员,因为所从事的运动不同,进行的训练不同,发力的方式也不同,发力的结果自然也不同。职业拳击手的出拳,自然就要比职业篮球员的重,而职业篮球员在同对抗程度下完成篮球动作的能力,也肯定比职业拳击手强。
所以向坤知道,光是感官能力变强没有用,他还需要进行练习,知道怎么样应用这强大的感官能力。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已经完成了大半。
第二阶段就是现在做的事情,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向坤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别看他现在“逛”完一栋楼都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等到他熟悉以后,或许只有一两秒钟,就可以迅速靠声音和气味定位楼里任何人的任何位置,甚至在大脑里建立整栋楼的实时全息影像。
向坤已经发现了,在感官能力进化的同时,他的大脑同样也在进化着,至少现在同时沉浸在多种声音之中时,就不会再出现最开始时那恶心、头晕的感觉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向坤背着运动包出门,准备去健身房——虽然这里距离之前的健身房很远,要乘地铁再转公交车,至少也要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但他并不打算换地方健身,毕竟会员卡已经办了,可没法退钱。
而且他也不打算乘车去,而是准备直接跑步去,这跑步的过程同样也是训练的过程。
出门后,向坤正巧看到706的刘诗铃也正出门,在她身后是一个身材比较丰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的少妇,应该是她的妈妈。
“光头叔叔!”刘诗铃一看到向坤,就跑过来招呼道。
而听到这招呼,她妈妈立时一囧,赶紧跟过来说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nkie!st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nkie!st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