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没有什么不同
“打110,打120,叫救护车!”
在把行凶的歹徒放倒后,向坤赶过去检查被捅的那对小情侣,两人身上血迹斑斑,躯干和四肢都有多处刺伤。
这段时间向坤看了很多医学类相关的文章,急救知识也学了不少,简单检查了一下,确定两人没有被刺破动脉,便让他们按住伤口,不要乱动,等救护车来。
警察和救护车很快便赶到了,那被向坤一拳捶晕过去的凶徒虽然一直没醒过来,但依然被杂货店老板和赶过来帮忙的街坊领居拿绳子绑得跟粽子似的。
很快人都被救护车载走了,包括那凶徒在内。
听现场急救的医生所说,被袭击的小情侣虽然被刺了好几刀,但好在都没刺中要害,没有生命危险。
至于那凶徒,鼻梁骨肯定断了,应该还有点脑震荡,不过也没有生命危险。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当时第一拳下去后,老实说他真是有点意外——对自己的拳头力量估算不足,那凶徒整个脸都好像被砸懒了,整个人瞬间软了下去,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把人打死了。
按理说,那样的情况,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应该也是正当防卫无疑,那凶徒倒地后第一反应可是去捡刀,这一点杂货店老板以及杂货店门口的监控都可以证明。
但人要是真的打死了,肯定免不了一系列的麻烦,到时候他身上的秘密,很有可能会暴露出来。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击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心,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正当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就可以回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医院检查一下。
向坤自然不愿意去医院,而且他也确实没有受任何伤,下楼后一记飞踹加上一拳那凶徒就gg了。
警官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仅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似乎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和向坤一起坐在警车后排的杂货店老板,从上车开始,嘴就一直没停过,一会跟前座的警官讲那的凶徒行凶的过程,一会夸赞向坤的身手不错是不是以前有练过。
不过从他嘴中,向坤也知道了,那行凶的凶徒,原来是住在向坤楼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个月也来闹过一次,差点打起来,还是因为女生现男友的几个朋友在,把人拉开了,才没有出事。
却没想到,那家伙今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对警官和杂货店老板的话,向坤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除非直接问到他,否则他也不插话。
这个时候,他的注意力其实都在自己身上。
之前放倒凶徒、检查小情侣伤情的时候,向坤沾上了很多的血,见血之后,他一样有想要饮血的冲动。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刚刚从饮血后的沉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求和渴望并不强烈,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而且向坤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以擦汗的动作伪装,将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里。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相比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
其实之前他一直有些担心,怕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也像各种有关“吸血鬼”的作品里一样,必须喝人血才能生存,这是他很难接受的。
在分局里很快地做了笔录后,那名把他们载来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
到家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向坤直接到洗手间的笼子里,将今天早上才刚买的兔子提了出来,直接宰杀放血,然后用量杯装了50喝掉。
向坤感觉了一下,再次肯定,人血和兔子血,并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看到血液后,身体依然还有一定的饥饿感,但向坤喝完50后,没有再将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将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处理打包了。
一是他不想自己再次陷入25个小时的沉睡,二是他不愿意放纵自己对血液的需求,刻意地进行克制。
坐到电脑前,向坤思考了一会,将今天得到的几个信息记录在文档上。
今天这个突发事件,还有一个让向坤注意的地方,是他在看到那凶徒行凶,到冲至楼下飞踹、抡拳,整个过程非常的理智和清醒,所以在第一拳捶重了以后,第二拳可以很及时地停住。
这一点对他而言,并不正常。
向坤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类似的情况,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见到过,那时候是两个社会社会上的年轻人在校门口拿刀追砍一名他们学校的学生,那学生没跑掉,被砍了好几刀,据说后来住了半年医院,好在没有落下什么残疾,只是留下了几刀狰狞刀疤。
当时向坤距离冲突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和一大群本院系的学生走在一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