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对着自己的宠妃大吹法螺,展望宏图之时,沈阳城中的奉命出征的人们已经在准备了。
后半夜时,响起了海螺声,到处都是悠长的螺声响了起来,城中各旗被点将通知的人早就有所准备,听到螺声响起后,就告别自己的家人,开了院门,往各牛录的集合地点赶过去了。
“阿玛,这是你的虎枪,顺刀,步弓,锁甲和棉甲,还有三个插袋的箭……这些都是我后半夜就整理好的了。”
“好儿子,才十三岁,就很象个披甲人的样子了,再过两年,就跟阿玛一起上阵吧。”
“是,到时候儿子一定多杀明狗,多抢银子回来。”
当阿玛的又是一阵得意的笑声,他的儿子替他准备的东西确实是井井有条,丝毫不乱,各种沉重的兵器被放在插袋里,捆绑在战马的身上,兵器在一边,弓箭和插袋在另外一边,几个插袋中,放着轻箭,重箭,破甲箭等各种箭矢,分门别类,十分清楚。
“多抢银子就对了,精粮都二十两一石了,银子不够,成么?打锦州虽然赢了,不过没抢到银子和粮食啊。”
这个满洲旗兵是一个马甲兵,从他的铠甲样式和兵器都能看的出来,他的战马也有两匹,一匹带各种兵器和乘骑,∷,另外一匹装着行军的行粮和帐篷锅灶铲子等零碎物件,东西带的越多,在路上就过的越舒服,人生病掉队的可能也就越低。
当兵打仗超过十年的满洲将士,对这一点都是认识的十分清楚。
万里长征打林丹汗,几次入关,折磨将士们的不是明军或是蒙古人,而是漫漫长途带来的疾病和辛苦。
正因如此,这一次出征还算轻松,毕竟还不是往明国去,先打来犯之敌,再休整一阵子,估计在十一月前后才能再次出征了。
“阿玛一路顺风,要小心啊。”
“放心吧!”
天色仍然很暗,启明星还在天空中闪烁着光芒,到处都是骑马出来的披甲人或余丁,他们的身份是从细微的细节中看出来的,余丁中也有不少穿着棉甲或锁甲,手中握有虎枪或破甲枪,或是长挑刀等精良武器,那是家中有过披甲人,或是战死了,或是成了残疾,这些铠甲和兵器也就留给了这些余丁了。
旗下的披甲数字有限,余丁们也要奋勇做战,获得战场缴获的同时努力表现自己,这样才有机会早早的补上自己的姓名,成为一个正式的旗兵。
看到阿玛从巷子里出去,送别的少年也不是很紧张,这一次是打偷袭的明狗,估计敌人的人数不太多,至于明国将士的战斗力现在已经是笑话,整个锦州战事大清兵才战死战死几十人,虽然沈阳城中不少人家死了人,成年旗丁都知道皇上改动死伤记录是为了张扬战功,不过对这些少不更事的少年们来说,出战明国就是获得胜利和武勋,根本就想象不到死伤上去。
“我也要更努力,两年之后,以余丁的身份和阿玛一起出战,一起杀明狗。”
整个沈阳城中,到处都是这样的场景,阿巴泰原本是要出征明国的,各旗预备出征的将士早就准备停当了,海螺声响起来之后,各旗的出征将士就纷纷出来,家中的亲友也是纷纷送别,因为战事很轻松,可能不到一个月亲友们又出征回来,等再次出征往明国时,才是需要好好送别,关照出征的人们一定要保重身体,在出征的途中一定要喝热水,吃饱饭,明国的兵马没有一点用处,但广袤的国土和变幻的气候,天气,雨水,河流,山谷,疫病,这些才是会夺去大清勇士性命的大敌,到那时,才是一次真正的送别,因为被告别的人们,才会很有可能将性命留在异国他乡,回来的就只是一捧骨灰和铠甲兵器,或是骑乘的战马了。
至于在自己的本土打来犯的少量明狗,这真是小事一桩,所有人的脸上都是轻松的神色,根本不将这场战事放在眼中。
悠长的海螺声中,阿巴泰也在自己几个儿子的簇拥下,穿着崭新的石青色箭袍,头上戴着一顶凉帽,尽管已经是秋天,阿巴泰还是大大咧咧,并不畏惧清晨的寒风。
他有子五个,孔武彪悍最象他的是博洛,在他心里最有出息的应该是幼子岳乐,虽然年轻,但岳乐在旗下和其余的各旗中都有不错的好名声,懂礼而好学,为人豁达大度,能拢住人心,阿巴泰名下各牛录的人们对岳乐都很尊敬和喜爱,其余各旗也有不少人说岳乐的好话,就是阿巴泰自己对这个儿子也十分欢喜。
此番出征,他就预备带着博洛和岳乐这两个儿子上阵,博洛是贝子,岳乐是镇国公,都是入八分的贵胃,出征替国效力,早早积攒下功劳,将来对他们提升爵位会有极大的帮助。
爱新觉罗家族说是一个家族,但历经多少世下来,家族内部只讲劳绩,不讲亲谊,太祖诸子中还有只是辅国公的闲散爵位在身上的,遇到阿巴泰时,那些老兄弟和小兄弟的眼中满是羡慕嫉妒,那种眼神,叫阿巴泰感觉心神舒爽,久在战场上落下的一些毛病,比如颈椎,比如腰跨,比如身上的箭伤总在下雨天隐隐作痛……这些伤痛,在这样的眼光中反而就不算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