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夭寿,大魔王回来啦!(求收藏,求推荐票!)(1 / 2)

小说:高龄巨星 txt 作者:蠢蠢凡愚QD

想要演好一个角色,自然要融入到这个角色之中。

在垃圾场的这些天,李世信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观察。生活环境,每个人的外在举止表现,以及这些表现的动因,都是他特别关注的点。

垃圾场里几个流浪汉都很有意思;

拿大个子来说,他没有什么文化,在外面拾荒的时候屡屡被废品站的收购员忽悠。在外面的时候唯唯诺诺,面对别人的挖苦嘲讽不敢发作。但是对跟自己一样境遇身份的同伴一起时,却脾气暴躁。

没文化,社会地位地下而产生的自卑心理,和强壮的身体糅合在一起,令他他产生了这两种极端的外在表现。

而身患尿毒症的针管子,则是另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他知道自己的尿毒症家里治不起,拖下去只能把家庭拖垮,于是自己跑了出来。所以在大部分的时候,他那张布面了病容的脸上总是木讷的,似乎木讷可以让他暂时忘记病痛。

但同时,每一天他都是整个垃圾场里起的最早,出去拾荒时最拼,也是最节省的那一个。李世信出去捡瓶子的这几天,在外面看到过好几次他因为一丁点儿的破烂和其他流浪汉吵架,也从来没见过他用卖破烂换来的钱买过任何东西。一日三餐都是在外面的饭馆里拣别人的剩菜剩饭度日。

而攒下的那些钱,全部用去做了透析。

一具等死的躯壳里,装着一颗不想死的心。

但是在垃圾场所有的流浪汉中,李世信最感兴趣的,还是那个最初将自己引过来的流浪汉。

和其他所有的人不同,这个人在做所有的事情时,都仿佛想要将自己融入空气之中隐形起来。

拾荒时,她专门挑那些偏僻胡同中的垃圾箱。回到垃圾场之后,便将自己关在面包车里,从来不与其他人接触。

一开始李世信以为这是个精神病人,但是几天的观察下来。通过揣摩这个时时刻刻将自己包裹在厚棉服中的人走路姿态,平日里的一些微小举动,他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事情。

这,是个女人。

而且是个极度想家的女人。

在来到垃圾场之后的第三天,也就是李世信月下吹箫后的第二天,他发现有人在白天进入过自己的大巴。但是除了那支破损的长箫外,其他什么东西都没动。

在接下来的几天,他故意每晚都吹一首有关故乡的曲子。每当这个时候,他便发现黑暗的面包车之中,始终有一只闪烁着泪光的眼睛偷窥着自己。

而之后的一件事情,更是让他觉得后怕;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布娃娃。

第六天,大个子为他收集老物件时,找到了一个两尺多长的布娃娃。李世信觉得这个东西没什么用处没收,结果一个流浪汉闲着蛋疼,便将布娃娃放在地上当皮球踢来踢去。

当天夜里,这个流浪汉就被人用利器,在脚上割出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

而一直在暗中观察的李世信,发现距离面包车不远的地方,就是堆放玻璃瓶子的回收堆。

女人。

对布娃娃之类能象征孩童的东西有强烈的保护欲。

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

害怕或者说极力避免和他人接触。

外加上此前大个子说这个人非常听话,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生怕惹麻烦的样子。

凡此种种结合到一起,李世信觉得这八成是个逃犯。

不过他也不敢确定,所以在临走之前,将那布娃娃清洗干净并修理了一番,和长箫一起放到了面包车前。

希望......这个或者说可恨或者说可怜的女人能够迷途知返。

即便是不迷途知返,也意识到她的身份暴露,让她换个地方。别再对垃圾场的李二春和大个子造成什么伤害。

一路上带着些忧虑,李世信负着手,溜溜达达的到了垃圾场附近的公交车站。将身上唯一留下的一块钱投了币,逛逛当当走走停停一个多小时,才到了建虹小区附近。

就在他即将要下车的时候,公交车的地方广播中播报起了本地新闻。

“最新消息,今晚六时许,我市建安派出所接到一名拾荒流浪人士自首。经核查,此人正是三年前913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据本台记者得悉,刘某今年38岁,家住梅和镇。三年前发现再婚对象趁自己不在家时对年仅十一岁的女儿......”

“老大爷,建虹小区站到了,你到底下不下车?”

车上,听到司机不耐烦的提醒,李世信这才将注意力从广播上抽回来,笑呵呵的对司机点了点头,慢悠悠的扶着栏杆,下了车。

......

他乘坐的是最后一班公交,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

节气到了,晚上也凉了,小区小广场里的老头老太太少了很多。沿着堆满了杂物的走廊上了楼,还没到地方呢,李世信就听到了张硕的呼喝声。

“嘿!这把牌不把你们裤衩子赢下来,老子从此再也不碰扑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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