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弗与共戴天(1 / 2)

小说:汉阙笔趣阁5200 作者:七月新番

任弘新婚这一夜,忙碌了几个日夜的夏丁卯一头倒在厨房的角落里,枕着粮袋,睡得比谁都香。

十六年啊,整整十六年,他亲眼目睹救过自己性命的老主人任安,遭属吏举报诬陷,在长安被砍了头颅,当做持两端的叛逆高高拎起,遭受世人唾骂。而当时头发还乌黑的小夏,则咬咬牙,背负着还不懂事的小主人,朝未知的河西走去。

当时河西才刚刚开辟不久,没多少人烟,他跟着流放的队伍一步步走着,经过删丹的碧绿山岗草原,张掖那五彩斑斓的丘陵怪石,还有酒泉那座寸草不生的黑色大山,最后是布满骆驼刺和芨芨草的敦煌荒原。

当官吏嫌他们走得太慢,将鞭子抽来时,夏丁卯会用自己的身体为君子挡住,可不能让他脸上留半点伤痕。

到了敦煌后,因为不适应水土食物,小君子常常腹泻拉脏衣裳,夏丁卯得又当仆从又当婢女,为他洗澡,又去河边揉搓那些臭烘烘的破布。

而如今,那个浑身屎尿的小屁孩,成了衣冠楚楚的列侯,成为比两千石大员,更迎娶了乌孙公主,眼看任氏尊荣更胜从前,夏丁卯只觉得,这么多年的劳苦,都值了。

次日他一觉醒来,美美地哼着蜀郡老家的歌谣,按照这几年被君子叮嘱的习惯,正蹲在大水缸边上,用柳条沾盐漱口,身后却传来了声音。

“夏翁。”

老夏心里还窃笑君子抱得美妇,今天竟还起得这么早,若是他父母尚在也就罢了,还得带着新妇沐浴早起见舅姑……

等夏丁卯一回头却吓了大跳,却见君子身着端庄的玄端,而新妇瑶光公主,也以簪子和头巾束发,穿着一身黑色丝质礼服,双手端着盛放脯醢(hǎi)喝酒水的杯盘小案,与任弘一同朝自己行礼。

夏丁卯连忙吐了嘴里的柳条,跳将起来,朝二人回拜。

“君子、少君,这是作甚?想要折杀老仆么!”

任弘扶起夏丁卯:“我年少时祖父、父母皆亡故,是夏翁将我带到敦煌,拉扯长大,让我识字、读书、为吏,有养育之恩。没有夏翁,就没有今日的我。如今弘成亲了,自然要带着新妇一早来拜见长辈。”

他又看向瑶光:“在我心中,夏翁不是我父,胜似我父。我希望少君以后,能同我一样,将夏翁当做养父长辈一样对待,而非仆从!”

这也是任弘打死不能要霍家女的一个原因,他可受不了任何人对夏翁颐指气使。倒是瑶光在悬泉置时便没什么公主架子,与他们一起用手抓着米饭塞进嘴里,对夏翁也客客气气。

瑶光先有些犹豫,但看着任弘坚定的目光,又想起母亲也曾要求兄妹几人待她的婢女冯夫人如尊长,便端着小案,低下骄傲的头,朝夏丁卯长拜。

“夏翁,请用脯醢。”

……

早上的事让夏丁卯感觉轻飘飘的,但他不管君子怎么说,仆就是仆,稍事休息便又忙活开了,而奉了夏丁卯之命,昨日消失了大半日的游熊猫则风尘仆仆地回来,禀报了他一件事。

夏丁卯不敢隐瞒,在进朝食的时候,便对君子和少君说了此事。

“昨日那昌邑国相派来的家吏奉献贺礼被拒后,便出了城,跟着几个霍家奴,往霍夫人显在五陵的庄园里去了,今日一早才出来。”

任弘停了著,却并未感到意外:“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安乐派人投靠霍夫人以求庇护,何足怪哉。”

安乐便是十六年前,那个被任安笞辱的北军粮官小吏,小吏上书举报任安与卫太子有密约,如今是昌邑国相,听闻任弘婚事,竟还遣人来送了礼。

安乐或许有意和解,可那礼物,任弘却万万不能收。

“夫人。”

等夏翁离开后,任弘看向正在吃着盘中葱爆猪肝的瑶光:“在乌孙,如何对待仇人?”

瑶光抬起眼想了想:“当然会持弓刀与之厮杀,若厮杀时死了,那其后辈亦要为其报仇。”

真正的乌孙人只占了乌孙国的少部分,还有不少月氏种、塞种,所以在乌孙草原,各部落的仇杀与争战格外严重,有积累三世之仇,哪怕昆弥出面也未能和解的部落。

所以一旦遇上外敌,他们究竟会一致对外,还是投靠敌人,对邻居们拔刃相向,根本没个准。乌孙国号称控弦十万,但面对匈奴西进却十分无力,凝聚力较匈奴人大为不如。

“大汉也是一样啊,为血亲复仇被认为是天经地义。”

任弘摇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被韩非子深恶痛绝的两种人,儒与侠,在汉朝已经实现了完美结合。

儒家,尤其是齐学的公羊家,对复仇是十分热衷的,在他们看来,为父母报仇是头等大事,所以要“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戴天”,兵不离身,身不离兵,放下一切世俗活动,人生只为复仇一件事而延续。一旦跟仇家在市朝相遇,便可以立刻拔刀相斗。

这倒是瑶光没想到的,她没想到文质彬彬的汉人儒生,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孝武皇帝时的豪侠郭解,少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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