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子。
就像侦缉队监狱一样,移交给宪兵队或是堰津地方发院的犯人,都要做好记录,以备需要时随时查询。
翻到当天的记录情况,足足有三十多人被移交给堰津驻屯军司令部,从资料上来看,这写人的身份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战俘。
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国军战俘,极少数为八路军以及东北抗联的人,另外就是美苏两国的战俘,大概有六七个人的样子。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战俘既不是处决,也没有转押其他监狱,而是移交给驻屯军司令部,他们要这些战俘做什么?
驻屯军下辖多支部队,想要查找这些战俘的去处,无异于大海捞针一样,更何况姜新禹还不能明目张胆的去查。
正觉得有些一筹莫展的时候,姜新禹忽然注意到了资料最下面的一行字:军75—302尼桑180。
在堰津多年,姜新禹很清楚这些字是什么意思,这是一辆军车的牌照和型号!
负责记录的人明显是为了省事,把上下两行字混成了一行,正常应该是牌照上面一行是军车型号“尼桑180”,下面一行是车牌照“军75—302”。
尼桑180是日军广泛使用的军用卡车,也就是说,拉走这些战俘的就是这辆车牌号为“军75—302”的尼桑180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