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血与火
和布朗宁龙骑士一席话,奥尔丁顿并没有收获太多,关于龙骑士依然是一头雾水,但是至少知道自己身为觉醒骑士,有了一把开启大门的钥匙。
翌日清早。
龙骑士布朗宁的大营,开始从长眉山戎的聚居地拔营,向花冠山深处迁移。奥尔丁顿跟在扈从骑士队伍中,很快就得到消息,原来昨天晚上各支骑士团发动夜袭,又破灭大批原始部落聚居地。
长眉山戎的三个聚居地,都被剿灭,萨满祭司被戮,部落狂战士被俘,从此利马雄岭再无长眉山戎这个原始部落。
战争就是这么无情。
福斯塔沃骑在马上,不停修改诗词,最终做出一首《花冠山闪电夜战》的叙事长诗,详细记录这次战役的辉煌成果。可惜,这首诗吟唱结束,并没有引来什么自然祝福,够不上经典诗作。
“虽然失败,但我对这首诗尚算满意,经典诗作可遇不可求,何况这种命题式的叙事诗,能韵脚贴切,内容有趣,就足够了。”
福斯塔沃反复吟唱几遍,得意的说道:“我的《福斯塔沃随行龙骑士叙事长诗集》,又多了一首好诗!”
“好诗,好诗!”奥尔丁顿附和一句。
看到时不时有扈从骑士,押着一队一队山戎土著,向花冠山外行去,他的心头依然显得沉重。尽管并不觉得长相奇特的山戎土著与自己是同种人类,但即便是小猫小狗被虐待他都难受,况乎是人。
但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文明之间的残酷。
“觉得残酷?”布朗宁的营帐中,这位相貌平常的龙骑士,正在绘画,他的业余爱好就是绘画,一幅涂鸦作品在凡尔赛都能卖百枚列弗以上。
不过老实说起来,奥尔丁顿看着布朗宁的画,总觉得没啥意境。
“的确有一些,很多山戎幼儿,离开父母应该都活不成了。我觉得应该将他们与母亲关在一起,稍微照料一二。”
“不要低估了这些山戎,他们就像是漫山遍野的野草,即便一岁婴儿,喝点肉汤就能长大。如果不是我们的底层平民生育力未曾减弱,以贵族这越强越难的生育力,占领肥沃土地的就不是我们了。”
“先生,我能理解,也赞同征讨,只是有些唏嘘。”
“弱小就是原罪,你要牢记。”
“是。”
“龙骑士的学习是漫长的,更多在于自己的参悟,接下来你就不用每天来营帐跟着我了,去与汉克斯汇合,然后你们也参加战役,各自去积累战功去吧。”布朗宁大手一挥,决定下来。
时刻板着脸的护卫长汉克斯·大花惠兰,眼神中的热忱一闪而过,随即带领三十名骑士加入战斗序列。作为龙骑士的扈从,迅速被国王直属的骑士团接纳,随着他们一道冲锋陷阵,掠夺战场。
血与火的战争脚步,一刻不停止。
正如那蚂蚁搬家一般的扈从骑士,来来回回往金花冠堡运送战利品,面对这场盛宴,人人都在狂欢。
脸上的血水还没有干涸,冲锋的号角再一次响起,奥尔丁顿胡乱抹了一把脸,接过独眼帕克递来的重枪,再度与骑士们斗气共鸣,如同一道狂风从山戎部落的聚居地上席卷而过,战士的脑袋便纷纷飞起。
“吼!”
“吃人的屠夫!”
一名部落狂战士大吼一声,然后将背上的狼皮披在身上,迅速化作身高达到三米的狼人。这是一名狼皮狂战士,狼皮与身体融合,让他长了一层硬梆梆的狼毛,脸也化作一张狼脸,眼珠子绿油油。
狼皮狂战士走敏捷路线,好似真的化作一只狡猾的狼,借助障碍物不断前进,试图狙杀骑士。
但是不等他杀人,汉克斯男爵从马背上高高跃起,紫光绽放,他已经披上幻兽铠甲,幻影大剑在手,与狼皮狂战士狠狠撞击在一起,同时还不忘转头下令:“骑士团继续冲锋,猎杀普通战士!”
顶级职业着之间的战斗,奥尔丁顿参与不进去,他有自己的战场,随着骑士团充分冲锋,附魔重枪不断穿过一名又一名土著战士的胸口、脑袋。
真的跟捏死蚂蚁一样简单。
等汉克斯捏着狼皮狂战士的脑袋,高高举过头顶时,骑士团也将所有抵抗的战士、萨满屠戮一空,剩下的土著全都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骑在马背上的奥尔丁顿,从狂热的情绪中解脱。
转头看了一眼血流成河的聚居地,那些残破的躯体,无言诉说着刚才的血腥。
“少爷,喝一口密列加吧,这是飞蝗山戎秘法酿造的果子酒,特别新鲜。”独眼帕克骑马赶过来,递过一只水壶。
奥尔丁顿将水壶推开:“我不渴。”
的确不渴,但是有点想呕吐,从前天开始参与战斗,在冲锋中第一次杀人,当时还不感觉有什么,大脑全被兴奋所占据。然而战斗结束,看着满地狼藉,他的喉头涌动,几次都差点呕吐出来。
若是真呕吐出来,那他绝对会别人的笑柄,一名骑士,竟然不敢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