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一家人团聚不好吗?(1 / 3)

小说:我在海贼混日子 作者:南禺

也许因为灵魂的原因,莫森的见闻色霸气已经掌握的比较高深,远比他的武装色要强很多。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敌人是海军最年轻的怪物中将莫森,溃败就变得不可避免。

所有人想着的不再是抵抗,而是逃命。

逃命的首选当然是港口的船只。

当不少人都去庄园前面港口的时候。

一行几个人偷偷的去往其他的方向,自然就引起了莫森的注意。

以现在莫森的速度来说,除了黄猿那个猥琐大叔,熊以及艾尼路这种可以瞬移或者近乎瞬移的之外,他表示任何人都是弟弟。

话说熊的瞬移到底是怎么开发出来,莫森表示一直是个迷。

以他的果实想要开发到滑开空间的地步,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个年头呢。

不过,追上几个喽啰肯定是不用花费什么力气。

甚至,莫森轻松的就超过了他们,发现了这个隐秘的港湾。

这样的地方,即使平时路过,如果不注意都不会发现。

莫森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惜命能力。

狡兔三窟果然适用于不少‘大人物’,相信如果不是这里地下全是坚硬的石头,他们就是打造出一个逃生的地道莫森都不意外。

不过,遇到了自己怎么都没用。

他莫森,专治各种花里胡哨的骚操作。

对待这种,不用多说,一个莽字贯穿所有

至于想用钱贿赂自己,纯粹想太多。

用一个字来形容他就是——不差钱。

高富帅三个字已经不足表达出他的全部特点了。

他感觉配的上自己的唯有一句:邓驴潘强闲。

咳咳……低调,低调,还有正事要做。

正好现成的船,现成的人手。

距离这里最近可以搭乘海上列车的地方就是美食之都。

莫森直接吩咐船上不敢动弹的船员把甲板清理干净,朝着美食之都进发。

他则是找人带着进了船舱,把原本属于艾伯伦的房间霸占了。

接近一夜没睡,战斗倒是没消耗什么体力,但扛不住几个小时不停的使用月步。

把老妖放出来,帮自己守着以防万一。

莫森一头栽在舒适的大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

…………

春天女王之城圣波布拉,这是个一年四季都繁花似锦的城市,不光是因为它的气候。

城市所在的这个岛上,是伟大航路七条磁线航道中第二和第三条航线合流的地方,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兼之岛上的磁场稳定,港口更是四通八达,是有名的商业贸易之都。

作为有名的商业城市,圣波布拉规划的错落有致,街道干净整洁,让人看起来就赏心悦目心情舒畅。

圣波布拉的内城建设的更是美丽无比,各个建筑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圣丹尼斯街是处王宫之外最重要的一条街,也是哥特式建筑的典范,尖型拱门,肋状拱顶以及圆顶,彩色玻璃的大范围使用,使整个街道的建筑都别具色彩。

圣丹尼斯街一号是一座大型古堡,这里是王国除国王之外权势最重的人物,王国军政大臣——班德·诺亚的府邸。

从这座占地面积不比王宫小多少的建筑就可以了解到这位大臣在王国的权势之重。

当然,他也当得起这种权势。

自从多年前班德·诺亚在王国危机时刻力挽狂澜,击溃了来犯的海贼之后,他开始执掌王国军政大权。

在此后的多年间,圣波布拉竟然没有一次被海贼攻破过,这位军政大臣的能力可见一斑。

随着班德·诺亚的英雄名声在王国越来越响亮,权柄自然也就越来越重。

隐隐间似能与国王抗衡。

班德·诺亚,不,应该说班德·杰弗逊的外表看起来并不是显得特别老态。

跟罗杰同时代的他今年已经65岁,但金色的头发看起来依旧明亮。

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据说这是多年前拯救王国那场战争中留下的,这让王国上下都十分敬仰他。

可实际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他抹不去的痛。

在那个罗杰称雄的时代,他也不过是对方手下的丧家之犬罢了。

不过,活到最后的才是赢家,不是吗?

他从一个被罗杰击溃的大海贼摇身一变成为王国的大贵族,第一权臣。

不能不说,事实无常,命运女神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为你解开了衣衫。

至于这段时间碰到的事情,长久以来站在权利巅峰的他并不是太在意。

不过,为了避免海军那个没有分寸的小子鲁莽行事,他还是把两个儿子送了出去。

至于他自己,不说他一个曾经跟罗杰争锋的大海贼不怕这些,就是以他现在的身份他也不觉得对方敢拿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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