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件,两条人命,各有心思的君臣。
闹得最后,内阁首辅下野,总参谋长被罢。
天底下的人都觉得皇帝是不是老了、昏聩了,这是什么滔天的案子吗?是需要如此大动干戈甚至不惜动摇国本的案子吗?
三五计划还在推行、西北、西南都在打仗,这个节骨眼上把杨士奇和朱棣踢出中央,只是为了给老百姓出口恶气?
为民如子、为民伸冤不是这么来的。
这不是治国,这是戏曲舞台上的过家家。
没人能读懂朱允炆的心,只有当时在谨身殿的几名内阁阁臣。
这起案件中释放的政治信号是极其多的,绝不只是案件本身朱高燧醉驾撞死路人这么简单。
案件只是一个引子,引出来的是皇帝、内阁、新旧官僚体系转换对整个正在进行蜕变中国家的行使统治方式是否需要改变的反思。
杨士奇搬出了他的内阁首辅大院,这个他居住长达十四年的家,踏上了返回江西老家的归途,而在离开之前,杨士奇如愿等到了许不忌,并与后者聊了整整几个时辰。
在自家那颗巨大的榕树下,那个十几个春秋中一直陪着杨士奇在政治、宦海中沉浮经历国家沧桑巨变的遮天大树。
想要搞明白朱允炆为什么要这么做,首先需要复盘整个案件发生过程中的参与进来的人物。
朱高燧行凶对整个国家来说简直是小到近乎微乎其微的案件,也根本不是这次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所以朱高燧这个引子反而是存在感最低的,没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
然后第二个出场的人物,也是这起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应天府尹王雨森。
整个案件中,王雨森的表现没有值得加分的地方,也同样没有减分项。
当他得知案件的第一时间,杨士奇、许不忌、朱棣、徐辉祖都到了,这四个人联袂到场,相当于是整个大明所有具有政治影响力的团体都到齐了,下一步如何走已经不是王雨森说了算的。
就好比包拯铡驸马案,姑且咱们当他是真的,那老百姓看到的永远都是最终结果,也就是陈世美血洒狗头铡,正义得到伸张,坏人伏法。
那身背后的事,便是包拯代表的宋朝士大夫阶级跟赵家王朝的皇权角逐和交互,没有任何人知道赵家到底跟士大夫阶级达成了哪些默契,最终交到包拯手里的,就是将陈世美处以死刑。
所以,包拯只是个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
同样的性质,王雨森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和份量,他没有任何的资格再来插手这起案件的走向,所以当朱棣问他事犹可为否的时候,王雨森该出主意出主意,却没有上赶着把这起案件快速办结,而是说了一句‘拖个三五月’。
拖个三五月,傻子都不会相信皇帝不知道。
所以这个球踢给皇帝了,王雨森也提醒了一句‘可以办,但前提是皇帝不知道。’
已经很明白的告诉朱棣,这个案件最终还是要闹到御前,所以你找我想办法没有任何的作用,搞不定皇帝等于白扯。
在这种势必造成极大影响力的案件面前,王雨森作为一名官员,展露出来的政治立场不明确,唯唯诺诺和中庸两边倒。
既帮助朱棣出了主意,又表态自己没本事定案,要等你们搞定皇帝才行。
能搞定皇帝,还要你这个主审官做什么?
王雨森的表现跟杨士奇、朱棣、许不忌等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因为这三个人都在当场表露了自己的内心想法和支持的观点,只有王雨森选择了中庸。
这也是为什么杨士奇在离开前会说王雨森。
“你跟许不忌同出常熟,但你比起他来差远了”
而在最后,杨士奇感慨自己要退了,文华殿当属许不忌,是隐晦的预感到了结果,所以王雨森心中当然懊恼,有做包拯的机会而没做,本该旗帜鲜明的支持跟他一样同出常熟的许不忌而未支持。
那么对于朱允炆如何知道许不忌大闹应天府这件事,其中谁告的密是不是就清楚了?
紧跟着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杨士奇和许不忌两人的表现。
两人在对待这起案件持了截然相反的观点和看法,杨士奇主张朱高燧有罪而非大罪,可以酌情宽赦。
许不忌则主张应严惩。
这两个人哪一个是大理寺的法官?哪一个是从事法律领域的主管官员?
两人一个是堂堂内阁首辅、一个是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两人都是这个国家乃至整个明联的最高领导人之一,根本不需要去分析法律层面是否严惩和宽赦其中的度,他俩只是拿这种主张来向皇帝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杨士奇的政治立场还是以稳为主,认为当一件事情牵扯到了国家层级的时候,能宽则宽,能过则过,切忌大动干戈,波及瓜蔓。
而许不忌的政治立场就是激进,坚持一狠到底,办事办绝。
大明正在经历中国几千年未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