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父与子(下)(2 / 2)

不过权贵,尤其是在律法上。

朕让你去应天府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亲眼看一下,而你能够去找许不忌,说明你还是聪明的,能够认清自己的身份,那就是,不要被案件本身束缚住自己的身份。”

用后世的话来说,维护律法的神圣,那是法官的事。

查清案件的真相,那是检察官的事。

而这两件事,没有一件事是朱文奎这个皇子应该去做的。

那个师爷已经告诉过朱文奎,类似的案件该怎么处理了。

一个拖字,才是这个时代处理相似案件最好的解决办法。

不然,最后明确有罪的,一定是平民百姓。

地方的县令也好,中枢的皇帝也罢,都是人不是神。

连案件本身的真相都看不到,还何谈在这种案件中抽丝剥茧的,公正的将每个当事人都按罪处罚。

所谓明晰原被告双方的过错,提议是好的,但想法过于幼稚简单。

因为这种行为,只会害死马小宝。

大明又没有监控、没有录音,物证的勘察取证技术手段,更拍马都比不上后世。

所有证据,要么靠审案的官员自己脑补推理,要么就靠当堂审案时当事人的口述。

而后,审案的官员连唬带吓、亦或者套话的方式让某一方说漏嘴,抓住话柄之后一顿严刑拷打,便也就破了案。

一旦像张东升这样身份的权贵子弟参与到案件中,那马小宝这种想要赢下官司就不现实了。

至于,如果说是百姓故意讹诈权贵怎么办。

还是那个字,拖。

百姓不是每个人都有过硬的心里素质可以安然过每一次堂,不露出一丝马脚,更不是每个人都有打断自己胳膊腿的勇气,至于自扇耳光这种一晚上就好的皮外伤,大明没有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琐事争端,不予处理。

而有自伤肢体的魄力,劫道来钱更快。

拖上几个月,是讹诈还是真的受了伤,就水落石出了。

而一个拥有过硬心里素质、拥有敢于自残勇气的老百姓,还要盼着自己能够遇到一个类似朱文奎的县令,种种因素叠在一起才能确保这次讹诈成功。

朱文奎若有所思的告退离开,而看着前者离开的朱允炆才侧首看向双喜,两人对视一笑。

其实朱文奎哪里知道,那个刑房的师爷,还是个西厂的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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