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06节(1 / 3)

冬麦觉得自己不需要金项链,好好的带那个干吗?

沈烈却坚持:“不喜欢带,可以留着,说不定以后咱们有了孩子可以传下去,现在金子是硬通货,保值。你不知道,首都那里的商场,大家抢金项链都抢疯了。”

冬麦:“抢疯了?都那么有钱?”

沈烈:“之前买卖金银也就是私底下买,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去年才发了一个规定,在国内恢复私人金银买卖,当时大家都抢疯了,商场里的一会儿工夫就卖光了,现在黄金首饰依然是紧俏物。”

于是冬麦还是跟着沈烈进去了,进去后,问了人家银行柜台人家,人家确实是有金首饰卖,有戒指,项链,还有鸡心挂片。

“你们来得时候挺好的,如果早一个月来,我们这里只有十四k金的,现在我们成色好了,纯度高,你看,这都是十八k金的了,而且项链款式也多了。陵城不少人结婚都得置办这个,置办这个才洋气。”

冬麦看了看价格,现在十八k金的首饰,最便宜的是四十九块三毛一克,就算是五十块钱吧,买一个十几克的金项链,这就要六七百,她觉得有些贵了,犯不着。

不过沈烈却想给她买,他握着她的手指尖,轻轻地捻着:“我们现在做买卖,几百也不算什么钱,再说你看我这性子,万一赔了呢,咱赔光了,不是还能落个首饰,以后我穷了,说不定要靠你变卖首饰过日子。”

冬麦听他说得可怜,便噗地笑了:“行,那买个吧。”

于是就挑花样,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也就那么几种,冬麦看了看,挑了马鞭链的链子,搭配一个鸡心坠子,至于戒指,则买了简单朴素的金戒指,是一对的,正好两个人一人戴一个。

结算的时候,一共要一千一百六十块钱。

买了后,出了银行,走到了旁边街心小公园处,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沈烈就给冬麦戴上了,精致项链轻轻落在冬麦颈子上,搭在锁骨上,越发衬得那里纤弱而白净。

别说沈烈,就是冬麦自己都看得脸红,她觉得这样真好看。

果然有钱就是不一样,可以戴好东西,打扮得更美。

又拿出来戒指,一人一个,戴在手上,两只手伸在一起轻轻扣住,只觉得别样的甜蜜和喜欢。

沈烈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忍不住,便俯首亲了一口她耳边,低声说:“晚上回去咱们自己家,想怎么着都行。”

他承受着压力,付出那么多努力,终于可以给她一些美好的,精致的项链,时尚的衣裙,可以随心地花钱,看着她抿唇甜蜜地笑,看着那泛了细碎金光的项链衬着她雪一样的肌肤,他会忍不住想抱住她,亲吻她,想更亲近,更淋漓尽致。

逛街回来后,沈烈便和彭天铭去谈了,谈的结果是,他会适当地帮忙,可以不收钱,彭天铭自然高兴,沈烈也觉得不错。

彭金昌二十岁就在首都总工会任职,就算曾经一度倒下,但是在首都的关系门路都在,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交情比一般人深。许多自己办不到的事,人家能办到,自己懂技术,关键时候帮人家调试调试并不费什么力气,但是却能和人搞好关系,以后遇到原材料或者说卖货方面的问题,万一求到人头上,人也能帮帮自己。做生意就是这样,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出路,不可能只靠自己打开局面,还是得互相帮衬。

彭天铭脸上的巴掌印已经没了,人看着心情也不错,当即让会计给沈烈开了钱,三台机器是一万二,现金支付的,一看就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票子,一捆是一千块,一共是十二捆,扎扎实实地摞在桌前。

“咱先回去公社,存了钱,顺便把贷款给还了,接着回家歇歇后,我便去收毛渣子来分梳了。”沈烈这么收拾着的时候,想起来开餐馆的事:“贷款还了后,先去看看那房子,趁着这两天我没出门,给你修整好了。”

他想了想:“到时候叫上你哥,我们一起干,干着活,我和他谈谈,没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冬麦自然没有不同意的,当下两个人匆忙告别了彭天铭,就要回去,彭天铭倒是意外,笑着看向冬麦:“我和妹妹投缘,本来想多说几句话,没想到你们这么着急回去。”

冬麦对彭天铭有些好感,觉得她能力强,又知道她的遭遇,其实对她挺心疼的,因为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便生了亲近之心,不过现在着急回去办事,也只能回头再说了。

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坐了公交车,下车后,取了冬麦寄存的自行车,先过去公社看了房子,沈烈研究了一番,觉得这房子破归破,但结实,修整一番能用,唯一的不好就是小。

“现在咱们不缺钱,你可以做大一点,凭你的能耐,生意肯定好,到时候还得扩,还不如一次到位。”

“我第一次做,太大了也怕忙不过来,再说你这里开始梳绒的话,估计也忙,所以我想着,我找娘家合伙,到时候给提成,我大哥那里估计够呛,我想找我二哥二嫂。”

说着,冬麦便把自己的想法说给沈烈,沈烈听了,有些意外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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