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挖宝(1 / 2)

小说:洪荒调查员起点 作者:翟南

不得不说这时候民风真的很淳朴,当然,也可能是巫祝的话分量足够,总之,一刻钟之后,便有衙役敲着梆子大街小巷的喊话,大约半个时辰之后,射阳县街头巷尾,便已经被拿着铲子、锄头的平民所充斥。

虽然明知道挖到宝贝也落不到自己手里,但是平民们的情绪都很高,因为衙役们说了,谁挖到宝贝,就免三年的徭役!

所谓徭役,就是每个成年(十二岁)男子都会具备的义务,每年当地的统治者,都能够无条件的抽调适龄的平民进行工作,包括挖渠、挖井、搬砖、烧窑……等等等等,若是周边有战事,甚至还要抽调打仗,要知道,这年头打仗可不是春秋时期那种贵族玩乐,而是实打实的拿命去拼。

虽然整个射阳县挖不知道多大的宝贝,概率实在可怜,但对于这些平民而言,反正没什么技术含量,家里让孩子拿个小铲子就刨开了,外面院子里、街道上再挖几圈,有了就中奖,没了也不碍事,权当翻翻土,还能随便种点什么花花草草的。

至于多挖?开玩笑,你在别人家挖到了,那算你的还是算人家的?

不得不说洪荒人族的体力就是不一样,泥土翻飞之间,一个个大坑小坑开始在射阳县的街头巷尾出现。

按照巫祝所说,那轻浮所化之血玉红光耀眼,只要露出点边角,便不会被漏过,而就在县民们埋头苦干之时,徐家庄的管事也带着庄中奴隶赶了过来。

这年头奴隶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奴隶,大多是活不下去卖身的,他们大多从事技巧性作业,像是端茶递水,洗衣叠被,缝补衣物,烹饪浆洗之类,除了生死不由自己之外,与普通人差不多。

而冯雪这里使用的,则是第二种——战争中抓来的蛮族。

所谓蛮族,并不是如前世那般,指拥有不同文化,又或者干脆未开化的游牧民族,而是指混有妖魔、巫族等非人血脉的人族。

因为人类是女娲大神仿造盘古所造,可视作残缺劣化不完全版的星灵,与盘古后裔的巫族、星灵后裔的妖族都没有生殖隔离,因此,对于巫妖二族而言,人族除了是好用的道具、好吃的食物之外,同时还是泄欲的工具,在天地主角还是巫妖二族的时候,没少有人族被两族奴役,自然也没少产生混血儿。

然而,这个世界并没有所谓的杂种优势论,人族与妖族混血的半妖会难以吸收星力,与巫族混血的巫人又没有天生的法则碎片,而作为人族,他们虽然身体强健,但智力低下,血脉中更是流淌着疯狂嗜血的因子。

随着一代代繁衍,这些混血人族的智力会随着异种血脉浓度降低而回升,但那种嗜血与疯狂却并不会有半点的削弱。

在人族成为天地主角之后,半巫、半妖以及他们的后代并没有被赶尽杀绝,甚至还曾有人族部族试图接纳、教化,但后来全都失败了,甚至导致多个诸侯国的覆灭。

但这些蛮族,却并没有因此而被灭绝。

大约是上头的大佬认识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至理,总之,他们没有出手歼灭蛮族,只是将其打散成无数部族,分散在人族主要栖息地的周边,又或者各个诸侯国之间的夹缝中,不断为人族的生存施加压力。

可以说,如今人族出现的战争,大部分都是因为蛮夷掠夺。

不过战争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战俘,根据巫祝,又或者干脆是某位大佬传下来的技术,可以给蛮夷打下烙印,封住他们的嗜血冲动,然后以令牌控制,虽然灵智也会被彻底压制,变得只能听从简单地命令,但对诸如搬砖、挖矿、砍树之类的重复性粗活、重活还是做得到的。

冯雪手上这批蛮族奴隶已经是繁衍了不知道多少代的产物,身上已经基本看不出非人的特征,只有或黑(巫蛮)或白(妖蛮)的肤色、比常人高出两头的身高,以及脸上纹刻的“蛮”字烙印,能够证明他们的身份。

蛮族奴隶的体质超过普通平民,干起活来更是不知偷懒,手持令牌的监工一声令下,便整整齐齐的挥舞着锄头,从停尸房开始,一路朝着米氏粮铺挖了过去。

冯雪的想法很简单,既然米家那半只甲鱼和停尸房的尸体同时化血入土,并会在地下交汇,那么按照非凡特性聚合……咳咳,按照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原则,它们交汇的位置很有可能就在这两点所连成的直线上。

虽说白泽精怪图上记载虚浮在地下三尺,但为了保险起见,公告上说的却是四尺,泥土不断的被抛起,落在身后挖过的坑道中,宝贝还没找到,蛇虫鼠蚁却是挖出了不少。

此时巫祝也没有闲着,拿着个铃铛,带着自己的儿子,不断地在县内穿行,因为谁都不知道,这土地之下,是否会藏着什么其它妖物,虽然概率不大,但一旦出现,必然会有所伤亡,无论什么时候,事先做足准备总是不会错的。

……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到了傍晚时分,整个射阳县已经遍地坑洼,但是他们要找的血玉,却始终没有出现。

冯雪心焦的在壕沟上踱着步子,已经不止一次,想要投个幸运骰,但他终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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