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孟扛着锄头走上田埂,两人往孟小蝶走去。
想着金无铭说的这番话,老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那你得赶紧把我妹妹娶了,她可等了你十年,是一个好女孩。”
金无铭淡淡地回道:“这事等我从雪山回来之后再说。”
只是一句话,老孟便沉默了下来。
王一和金无铭的一战已经等了十年,两人约战的时候,他和妹妹还没认识傻瓜阿珏。
这事,无论他和妹妹都没有办法。
看着站在夕阳里的妹妹,老孟叹了一口气:“那就等你回来吧,我相信你能从雪山回来,因为你是阿珏。”
而等着两人的孟小蝶显然也没有催促金无铭的意思。
或许在她看来,自己已经等了十年,便是再等一年也值得。
何况金无珏只是让她等到中秋之后,自己从雪山归来。
照例,孟小蝶陪哥哥回家跟嫂子吃晚饭,金无铭回家做饭给自己的爹娘,就像这样,两人也只相隔不远。
吃过晚饭,孟小蝶总要过来陪金无铭煮一道茶,聊聊天。
照例,老妇人一边吃饭一边唠叨,说老孟的女人明年春天就要生宝宝了,金家也应该娶一个女子回来做少夫人了。
照例,金铭明一边往老人碗里夹菜,一边笑道:“这事等过了中秋再说。”
夜风习习,这夜孟小蝶没有来找金无铭煮茶。
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金无铭也没有去老孟家里。
如今,他就是一个地道的农民。
就算他是江湖人人传说中的剑十三,一身修为无人能敌;就算蓝田山庄的那把传奇之剑早就传给了他。
他也不再关注那把剑,至少十年,他没有用过那把剑了。
他已经习惯了眼前这样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归家,不用再去像红尘客栈那样要早起倒夜香。
对于一个在红尘客栈里认真做了十年打杂伙计的他来说,眼前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他跟王一不同,王一打小就是一个孤儿,一个由师傅养大的孩子。
王一可以一个人浪迹天涯,可以一个吃饱全家不饿,可以一把流星剑打遍江湖无敌人。
他金无铭不可以,不论是曾要的威震江湖的剑十三,还是于红尘客栈隐匿了十年的阿珏,他做不到王一那样。
他就算假死隐匿,也只是在长安城。
离蓝田山庄快马只需要一个时辰,这样即使山庄有麻烦,爹娘需要他,他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
而不是像王一那样,把自己都玩得快要残废,才想着回到长安城来。
有时候金无铭独自一人,也难免唏嘘,自己似乎做什么都得很好。
只用了十年的时间,他便放上去江湖上的人不再找他争锋,甚至很多人已经把他忘掉,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除了王一,除了这个他当年对不起的家伙还念着两人的一战之约。
在他看来,这世间已经无人值得他去挥剑。
当然,还有一个人值得他去感恩和关注,那就是红尘客栈里的阿木。
是阿木不经意的一些话,让他从世间最寻常,最普通的劈柴这件事中,找到对剑法修行的快乐。
或许在别人看来,他做伙计的那十年无比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十年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因为他不需要对任何一个人负责,也不用担心半夜里突然会有人来找他比剑,拼命。
若不是母亲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孟小蝶要去找大掌柜报仇,去拼命。
他原本还想在红尘客栈再生活……至少五年吧。
就像阿木说的那样,小月儿就像他跟阿木的女儿一样。
小女孩从出生那样开始,就沐浴在阿木和阿珏两人无尽的关爱之中。
当年他不知道慕容漱玉怀了孩子,甚至后来生下了小光,这是他内心挥不去的痛,也是慕容漱玉对他无情的惩罚。
可那又能怎样?
那个时候的剑十三,跟王一从本质上没有什么分别。二人一人在东,一人在西;一人在南,一人在北。
都是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成天要面临被人挑战、战死的结果。
如此之下的金无铭,最怕的就是爱上一个女人,或者被一个女人爱上……最后让仇家找到自己的女人,孩子来威胁自己。
于是,他跟慕容漱玉的感情只是昙花一现,便不得不离开,然后借王一的嘴,向世人宣告剑十三已经死去。
还好,在他消失的这十年,他想明白了一些道理。
或许在旁人看来,甚至在孟小蝶看来,自己十年磨一剑是为了王一那家伙,只有他心里清楚,这事跟王一没有一点关系。
看着客堂里那把用布盖着的剑,喃喃说了一句:“我真的需要一把剑吗?”
“你不需要这把剑吗?”
缓缓的,蓝田山庄的主人走了出来,依旧是头发花白,却不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