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三章 欺负了一下女人(下)(2 / 2)

神仙是我家老爷的贵人。”管家道:“这件事情家中下人知道的不多,小的也只是听说,老神仙和当年老爷发迹有直接关系。所以老爷专门在家中留了一座院子给他,平日里不准我们靠近,有什么需要,也是老爷亲自送过来。”

“老神仙现在何处?”

“老爷被杀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老神仙了。”他顿了顿,又道:“其实平日了也没有几个人见过他。我们有时候甚至怀疑,老神仙到底住不住在这里。”

宋征环视一圈,院子中冷冷清清,有几道很稀薄的西门弘的魂魄痕迹,只怕过了今天就会彻底消散。

另外还有几道魂魄痕迹——却不是老神仙的,而是王吉安的,他的魂魄痕迹遍布整个王府,宋征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第三道。

难道说是因为时间长了,已经彻底消散了?若是如此的话,证明王吉安被杀那几天,这位“老神仙”并不在府中。

可宋征仍旧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他道:“派个人去,把县衙内和此案有关的卷宗全部调过来。”

李三眼领命,亲自带人去了。时间不长李三眼带着一芥指的案卷回来了,宋征伸手一拂,所有的案卷当空,他神通一眼看去,案件的前因后果一应细节了然于心。

从王吉安家人的供词可以看出来,他早年只是一个柳县的普通人,家中父母双亡,他认得几个字,靠给人抄书、写信为生。

不算是文修,只是个文人。

而在洪武天朝,不成文修是没有任何前途的。那个时候的王吉安穷困潦倒,温饱尚成问题,更别说终身大事了。

像他这样的文人,在整个洪武天朝多如牛毛。若是能够放下读书人的身段,做些他们原本鄙视的事情,那还能生活得好一些,否则就只能一直清贫下去。

宋征的父亲当年一定要让他成为修士,也正是这个原因。

大概在十年前,王吉安忽然发迹。所有的家人证词,在谈及王吉安的发迹时都不详细,因为那是在他们之前。

穷在闹市无人问,王吉安发迹之后,他们才先后出现在王吉安的身边。

据推测,王吉安应该就是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位“老神仙”,他因此成为了修士,变得处事圆滑,精通人情世故,善于钻营。

于是进入了县衙,从一个小小的文吏做起,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坐上了人人眼红的柳县矿监的位置。

宋征记得莆召说过,他准备用四百万元玉买下柳县矿监的位置,可是王吉安当年并没有花什么钱。

而对于那位“恩重如山”的老神仙,王吉安也十分尊敬,专门留着院子侍奉。然而对于王吉安周围的人来说,这位老神仙几乎是隐身的,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人对他有什么印象。

甚至在审讯的时候,若不是主审官提醒,他们甚至会完全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宋征了解到这些的时候,已经微微皱眉,“老神仙”这个称谓,若是凡俗之人面对强大修士,倒也并不显得突兀。

可是王吉安已经是修士了,他应该很清楚修士和仙人之间的区别,为何还会违反常理的如此称呼对方?

而这位“老神仙”能够存在却隐身,让除了王吉安之外的所有人,都忽视了自己,这应当是一种罕见的大神通。

他对这位“老神仙”越发好奇起来。

而案件的其他细节,也颇多耐人寻味的地方。首先,明面上的嫌疑人有两个,他的小妾,他的护院。

这个小妾,是司邦阙的远房侄女,在整个柳县几乎没有人知道。

而他的护院,准确来说应该是他的贴身护卫。他有一名长随,两名贴身护卫,这是其中之一。

从他亲人的证词中可以看出来,王吉安从案发一个月前开始,频繁往来于县城和小漠河矿坑之间。

而他的亲人们可能对王吉安的过往并不了解,却非常了解县里各个矿坑的情况——这也事关他们能够捞到的好处。

小漠河矿坑贫瘠,只能出产四阶的“秘纹银”,三阶的“白铜”和四阶的“彩釉铁”。

这种地方不值得身份尊贵的矿监大人一天跑两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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