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作惊华!
八拍蛮
傅玦问:“掩盖住自己留下的痕迹?”
戚浔点头,“不错,两处伤口虽在不同的位置,可是两位死者的死法也不同,廖晚秋是被捂死,伤口在脸上,冯筝是被掐死,伤口在颈子上,而这两处,都留下过死者的手印指印,若是卑职猜得不错,那伤口是为了破坏死者留下的指印。”
她说至此处,立刻道:“卑职要去义庄看看!”
傅玦颔首,“我送你去。”
一旁周蔚和宋怀瑾皆听呆了,周蔚看了一眼手中墨迹凌乱的画纸,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手忙脚乱之下的差错,竟然让戚浔想到了案子关键之处,等他回过神来,傅玦和宋怀瑾打了个招呼,自己带着戚浔出了门。
上了马车,戚浔眉头拧着,仔细的回想尸体上的瘢痕,“廖晚秋被发现之时,口鼻处淤青严重,按照当时留下的指痕,她应该是被凶手用右手横着捂死,当时明显能看到凶手大拇指,食指以及中指留下的淤痕,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掐痕也能辨出。”
戚浔抬手做了个捂人的手势,又看着自己的手背道:“但因为那道伤痕,中指的掐痕和另外两指指头的捂痕都被遮盖掉了,而冯筝脖颈之上,那道伤痕也在右侧——”
戚浔换了个手势,“凶手这样掐死者,指痕便留在凶手脖颈右侧,而那道血肉模糊的划痕,也将指尖处的掐痕盖了住。”
她看向傅玦,“按照指印的分布和伤口的位置,凶手极有可能有断指。”
傅玦看着戚浔专注回忆,又见她纤长白皙的手横来竖去,莫名看得出神,等她道出结论,傅玦才眼瞳暗了暗道:“会不会有六指?”
戚浔眼瞳骤然一亮,身子亦倏地坐直,“对啊,还有可能是六指,我未曾想到!”
她黑白分明的眸子明灿慑人,面上迸发出勃勃生气,傅玦就喜欢看她雀跃欢喜的模样,忍不住也牵了唇,“如此那两处伤痕便有了解释。”
戚浔继续振奋的道:“不错,我一直未想通,凶手是谨慎之人,并未在现场留下什么痕迹,死者身上虽有许多挫伤和淤青,但几乎没有能引人怀疑的个人特征,却没想到,症结在此处。”
“两位死者受害之时虽然是风雨交加的深夜,但死者都打了灯笼,凶手作案之后,一定检查过,只是别的时候还好,他捂死掐死死者,无可避免的留下指痕,而他或许对自己这个人特征十分厌恶,对死者也毫无怜惜,于是用最粗暴的方法毁掉痕迹。”
戚浔很高兴,疑惑了多日的谜团解开,若得确定,便找到了凶手最为明显的身体特征,如此,大理寺衙门和京畿衙门找凶手也简单些。
马车在义庄停下,戚浔提着箱笼,跳下马车便进了大门,她直奔后堂,等傅玦进来时,便见戚浔已经带好了面巾护手,她径直将两具尸体上的毡探掀开,从廖晚秋面上伤痕开始检查。
廖晚秋的遗体被发现快十日,尸体肿胀腐烂,尸臭难当,其面部的伤痕因是创口,腐坏更甚,揭开毡探时,能看到蠕动的尸虫,戚浔清理一番,虽大部分瘢痕都已经被尸变破坏,但戚浔仔细的核对了凶手留下的掌印指印,觉得自己的推测并没有错。
很快,她转身来查看冯筝脖颈上的创口,冯筝死亡日短,遗体的腐坏并不算严重,因此能看到冯筝青紫的颈子上,凶手留下的指痕万分明显。
而此番她不仅要查看凶手颈部的指痕,亦将死者其他地方类似指痕掐痕皆查验了一番,傅玦也不忌尸臭,走到长案边上看她检验尸体。
不多时,戚浔直起身子,眉心紧拧。
傅玦问:“如何?”
戚浔看向他,“或许,王爷说的是对的。”
傅玦视线扫过尸体,“凶手是六指之人?”
戚浔点头,又去看尸表,“因隔着死者衣裙,凶手在死者身上留下的明显指印不多,主要集中在手臂手腕、大腿,以及肩颈之地,而这些指痕之中,有两处能明显看出来,凶手用力抓按死者之时,留下了包括大拇指在内的四个印子。”
“由此可见,凶手至少这四个手指头是完好的,而寻常境况下,人的小指本就力气弱些,未留下明显的痕迹不算什么,而如果他缺了小指,那就更不会留下任何印痕,可凶手在划花死者的脸和颈部之时,却尤其粗暴,似乎想把死者的皮肉刮下来。”
戚浔说至此语声一定,“因此我猜测,他留下的痕迹,不是少了什么,而是多了什么,多的便是那第六指的印痕,毕竟凶手所有动作之中,捂死和掐死死者,是用力最大,且用时极久的,无可避免的会留下第六指的印子。”
傅玦道:“如果天生六指,在坊间的说法里,会被视为不吉。”
“不错。”戚浔回想起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此前的推算,“凶手谋害的都是碧玉之龄的姑娘,且手段格外残忍,早先我们说他可能是寻常自卑怯懦,却心怀戾气,尤其憎恨这世道,又因着兽性,找柔弱的姑娘下手……”
“眼下再想,他之所以如此,除了不能人道之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