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适应一个人的生活
主角作为一个喜欢看小说的孤儿能在晚上九点还通公交的城市买下中档小区的一间房子(哪来的钱),看见奇怪物品毫不犹豫的就捡回了家(九点还通公交,怎么可能没人,为什么别的人不拿,看不到吗?我就不信是睡了),之后大开脑洞的刀切手指滴血认主(书中的“下意识”是亮点,哪个精神病会看见发光的玩意就下意识的割手指?)作为一个辗转百度书架、读书巴士、书旗小说、快读、掌阅,最后魂归追书神器的苦逼拾荒者来说。这是一本让人看了一章就要脱坑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