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就是这个胡须,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这是必须的,”维若拉解释,“胡须洒着金粉,说明你有神王的血统。有这个身份,可以免受很多骚扰,而且可以合理合法地娶四个妻子——否则谁看到你带着这么多年轻女孩一起都会很奇怪的好吧。”
“彻森塔不是一夫一妻制吗?”琼恩问。
费伦大陆幅员辽阔,国家众多,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婚姻制度也各不相同。绝大部分人类王国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当然,你有钱有权有势,有本事包养一堆外室情人,那是另一码事。恩瑟和彻森塔也是如此,现实如何且不论,反正法律是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只有在某些特别情况下——例如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才能另娶一位妻子。
“你说的那是‘凡间的法律’,神王是神非人,不受凡间法律限制,”梅菲斯说,“神王的子嗣后裔,被认为是半神半人,也有相应的特权。”
神王完全不受法律限制,可以拥有任意数量的配偶,他们又没有不孕不育的苦恼,自然留下很多后裔。与中土诸神不同,神王后裔并不会继承到丝毫的神力,绝大多数都和普通凡人无异,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或许是发生变异,会与生俱来一些奇特的能力。但因为血统的关系,他们仍然受到普遍的尊重和敬畏,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权,一出生就身居高位,成为贵族、领主或者祭司。
彻森塔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脱离了神王的统治,但一些历史传统仍然还是保留下来。现如今,神王后裔早已经没有天生高贵的身份,在政治上与平民百姓无异,但仍然享有某些特权,例如男性能够娶四个妻子即是其一。其实早期的时候,神王的女性后裔也可以有四个丈夫,但后来随着历史演变时间推移,男性的力量占据了上风,女性的这个权利就被取消了。
“能娶四个啊,”琼恩还真不知道这么一回事,不由得心生羡慕,“可惜还是少了点。”
的确少了点,别的且不论,现在身边的就有五个,已经是超编了。琼恩自己觉得,十个是比较合适的数字,再多的话也应付不过来。
“你如果觉得少,那可以考虑去穆罕啊,”维若拉说,“穆罕可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梅菲斯说,“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神王还是凡人,想娶几个就娶几个,没有任何数量限制。”
“不过很多人是一个都娶不到。”维若拉补充。
琼恩自动忽略了后面这句话,“做穆罕人真幸福。”他由衷地感叹。
“那你可以申请入籍,”维若拉说,“反正又不难。”
“做穆罕人真幸福啊,”他由衷地感叹,“要怎么样才能取得穆罕的国籍呢?”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而且生僻,梅菲斯和维若拉都回答不出。当然琼恩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当真想获得答案,倒是凛听到这里,突然插了一句:“这个我知道啊,”她说,“外国人想入籍穆罕,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入信’,只要选择一位穆罕神王,向他宣誓效忠,并且作为其信徒在教会中服役五年,就可以取得穆罕国籍。”
“略过,第二种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是“改宗”,即是放弃自己原本姓氏,加入到穆罕当地的家族之中,娶一位该家族的女子,并且以其为正妻——穆罕允许一夫多妻,但妻子之间还是有等级高下之分的,正妻的地位要高于其他妻子。
“这个也没可能,”琼恩说,“有没有简单点的方法?”
“第三种方法最简单,只要捐款就可以,”凛说,“你只要每年把所有家庭财产的十分之七捐给某一位神王的教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穆罕人了。”
“十分之七也太多了吧。”
“这是捐给神王的,另外还要给当地领主十分之二,”凛说,“自己只能留十分之一。”
“这种见鬼的条件怎么可能有人会愿意。”
“有啊,比如某个喜欢到处沾花惹草,有一堆秘密情人的家伙,正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穆罕国籍呢。”
“......”
琼恩很想说我哪有什么一堆秘密情人,我的情人分明都是公开的好不好,你们不是彼此都认识吗。但想了想觉得这话实在太欠扁,还是吞了回去。至于加入穆罕国籍什么的,那更是笑话,他好歹是阴魂城的公务员,每个月拿着薪水,而且还有军职在身,现在这样溜出来旅游开小差倒还罢了,要是敢加入他国国籍,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叛逃,肯定会被追杀到天涯海角。
“那个,我这神王后裔,到底是哪位神王啊?”他没话找话,“如果别人问我祖先是哪位神王,我怎么回答?”
“谁知道,随便乱说一个好了,”梅菲斯说,“东域神王那么多。神王本人也就罢了,轻易不会乱跑,但他们的后裔只是凡人,又没什么限制——只要别说是吉勒今就行。”
“为什么?”
“吉勒今没有后裔,一个都没有。”
“......他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