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落荒而逃,它们逃到河中,想要逃回巢穴,冥神将河水变成了烈焰,妖魔们一个不少地全部葬身火场。
天神与冥神在三条河入海之处会面,冥神说:天神啊,妖魔已经全部败亡,你当履行承诺,将凡人交予我的手上。
听闻冥神的言语,人们纷纷骇然失色,他们匍匐在天神的脚下,恳求说:天神啊,你大发慈悲,万不能让我们坠入那有去无回的亡者之乡。
亡者之乡的道路遥远,永远望不到尽头,亡者之乡的人们以泥浆为酒,以泥土为饭,亡者之乡的生灵日夜劳作,永无休憩,亡者之乡是永恒的黑暗,没有月亮和太阳。
天神听见了凡人的呼唤,她心生怜悯,便对冥神开口说:冥神啊,或许我们可以就此商量,我们容许凡人留在此地生活,但每当太阳落山之后,我准许你召唤他们的灵魂,只需在太阳升起时将他们放还。
冥神说:天神啊,你已然承诺于我,岂能背信弃义。这些凡人依约理当归我所有,与你又有什么相干。你若出尔反尔,我必将到大天神处分说,让众神都知晓你的荒唐。
冥神的威胁让天神怒从心起,她的五张面孔同时泛起红光,她的眼睛中射出像蛇一样的闪电,她的口中吐出能够冻结大海的冰霜。毫无防备的冥神被杀死了,他的身躯被分裂成了七块,散落到七个地方。
冥神在临死前发出了愤怒的诅咒,他说:天神啊,我诅咒你将死于凡人之手,作为你袒护凡人的代价,我诅咒你的名字将会湮没无闻,神殿的祭坛落满灰尘。我将在一千年后化作亡灵归来,让彻森塔人的血浸透脚下的泥土,作为让我流血的代价。
我的亡灵将杀死父亲,然后杀死最得力的助手和最爱的情人,我将率领军队前往东方,杀死最小的弟弟,将他的血洒在天神的宫殿里,让大地向下沉降,落入冥界,让生灵再也看不见七曜的星光。”
最后一个音符冉冉消失,凛再次抚胸行礼,“谢谢。”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一起鼓起掌来,不得不说,凛在唱歌上的确极有天赋,可惜她平时不怎么愿意开口,否则的话大家就有耳福了。
夜色已经深了,既然讨论有了结果,歌也听过了,大家纷纷回自己房间休息。
琼恩温习了几个前两天刚刚学习的法术,觉得有些头晕,于是推开房门,走到阳台上去透透气。他看见金发的少女正倚着栏杆,望着夜空中的望月,若有所思的模样。
琼恩走到少女身后,搂住她,发现她的肌肤冰凉,于是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夜里还是有点冷,”他说,“你应该多穿点。”
“嗯。”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少女迟疑了一下,“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吧。”
“嗯?”
刚才大家讨论,最终决定答应唐琦拉的要求去给他帮忙。唐琦拉是看不懂魔法阵,需要一名巫师提供技术支持,琼恩这边六个人,其中四名巫师,水平最高的当然是维若拉,然而她肯定懒得出面,珊嘉造诣尚浅,凛不太注重理论,剩下的就只有琼恩最合适了。
梅菲斯不是巫师,对魔法只能算是略知皮毛,这种事原本就插不上手,而且以她提尔圣武士的身份,也不方便卷进来。她突然提出要一起去,琼恩不免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
“我对唐琦拉这个人有点不放心。”梅菲斯说。
“他怎么了?”琼恩回想了一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对了,你刚才问凛他有没有变化,是发现了什么?”
“多年没见,人的相貌总该多多少少有些变化,我们是人类,又不是精灵,”梅菲斯说,“伊森有变化,这很正常,但唐琦拉......我今天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差点以为回到了过去,他和以前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半点变化,就连额头上的皱纹都没有多一根,这也未免太奇怪了。”
“他年纪大了嘛,”琼恩倒是不以为然,“伊森是少年,一两年不见就变化很大,唐琦拉至少四五十岁了吧,没变化很正常,你有点太神经过敏了。”
梅菲斯沉吟不语。
“不过说到相貌,他们俩还挺像的,”琼恩开玩笑,“不会有什么血缘关系吧。”
“辛巴城一直有私下传言,说伊森其实是唐琦拉的儿子,”梅菲斯随口回答,“据说唐琦拉和城主夫人青梅竹马,曾经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分开。唐琦拉又一直没结婚,因为他的身份,还经常能出入宫廷,所以......”她耸耸肩,“反正都是谣传,没什么凭据。”
所以唐琦拉是给城主戴了绿帽子?这个八卦挺有趣的,不过琼恩也不怎么关心,他注意到少女眉宇之间,仍是隐含忧色,仿佛在担心着什么。
“究竟怎么了?”他问。
“我总觉得我见过他。”
“你是见过啊,以前在辛巴城时不就见过吗。”
“不,我是说在那之前。”
“嗯?”
“我和唐琦拉认识是六年前,辛巴城。当时伊森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