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血肉为食,慢慢啃啮,只有经过漫长的痛楚折磨之后才会死亡,是最残忍的诅咒之一。
德古拉自料无幸,在安葬了莉莉丝之后便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然而他的运气实在不错,遇上了一位叫做凯莫地吸血鬼。凯莫救了德古拉的命,随后带他来到艾瑞德林城,加入了齐雅温纱丽教会。
“凯莫帮你解除了诅咒?”琼恩问。
德古拉摇摇头,伸出左手,脱下连臂手套,平放在石桌上,掌心向下,手背向上,展示给琼恩看。
和所有的卓尔一样,他地手指精致修长,在微光下闪烁着黑曜石般的光泽,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但琼恩把目光移到手背上时,登时微微一惊——德古拉的手背上,有一个蜘蛛形状的印痕,因为也是黑色,和皮肤颜色相近,不仔细看分辨不出来,倒是栩栩如生。琼恩看了一眼,便知道这肯定不是伤疤,也不是纹身,当然更不是拿油彩画上去的,倒有点像胎记。
但它居然还是活地。
很缓慢,但却是肉眼能够勉强分辨的速度,这个蜘蛛印记在德古拉的手背上扭曲蠕动着,像是在转着圈,又像是准备顺着手臂往上爬行,就像真是个活蜘蛛附在德古拉身上,融为一体似地,这情形说不出的诡异邪气,纵然琼恩见识也不浅了,犹自暗中打了个寒颤。
“罗丝的诅咒,凯莫也解除不了,”德古拉说,“所以他把我变成了吸血鬼。”
琼恩怔了一怔,随即反应过来,这个诅咒的作用,便是蜘蛛以缓慢的速度吞噬血肉,最终令人死亡。而吸血鬼最大的本事,就是超强自愈能力。虽然断肢重生这种难度高了点,但只要有充足的血液供应,被人砍上几刀还是能迅速恢复的。也就是说,这个诅咒根本没有被消除,它依旧作用,只是蜘蛛吞噬一点,吸血鬼就复生一点,所以不会有性命之忧。
就像希腊神话里的普罗米修斯一般,每天被苍鹰啄食心脏,每天又能长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其实反而是加剧了诅咒,把短暂的折磨变成了永恒。
“但至少我还活着。”德古拉说。
“你已经死了,”琼恩随口回答,“你已经是个亡灵。”
“这不过是躯体的一点小变化,”德古拉也不动怒,“对于我来说,活人也好,吸血鬼也罢,也没有多少区别,最多不过长出一对獠牙,光亮下没有影子,镜子里看不到自己罢了。我依旧能思考,能行动,有记忆,有感情——那么我当然还活着。”
“活着还需要目标。”
“目标?”
“是啊,”琼恩说,“如果一个人能呼吸,能行动,有记忆,有情感,但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那么和一具能活动的尸体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也算不上活着吧。”
德古拉将手套套上,遮住了手背上的蜘蛛印痕,“好像是这样没错。”
“那么你想做什么呢?”琼恩问,“有朝一日回到魔索布莱城,找迪佛家族复仇?”
“那倒不用,世界上已经不存在迪佛家族了,”德古拉说,“在我离开魔索布莱城之后,迪佛家族也就彻底丧失罗丝的恩宠,逐渐衰弱,最后被一个排名很靠后的小家族消灭了——好像是杜垩登家族。不过杜登家族也只风光了三十年,后来也被消灭了。”
“唔。”
“如果说我想做什么,”德古拉慢慢说,“现在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活下去。”
“活下去?”琼恩有些诧异。
“嗯,一直活下去,”德古拉点点头,“直到罗丝死亡的那一天。”
ww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