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传来的吞吞吐吐的应答声,大仲马头也不回,继续笔走龙蛇地在长卷纸一样的东西上用法语写着什么文章。
“巴尔扎克那家伙看到我的家还说,‘任谁来看都觉得十二分地疯狂。不过,疯狂到这种地步,反倒让人觉得心情舒畅’,真不知道他是在夸我还是骂我……对哦,搞不好……‘那家伙’也来过我家门前,只是因为受不了又回去了……”
“……那家伙?”
“啊,我说出来了吗?不是什么大事,忘了吧。”
大仲马嘻嘻笑着,用笔沾了沾墨水。说到这里,他终于把视线投向了身后的人。
“来的就只有你们五个啊……兄弟也真是够谨慎的,你们说是吧?”
他耸耸肩问了一句,又重新和纸奋战起来。这时,聚在这里的人——也就是“二十八怪物”中的一名青年出声道:“不好意思,大部分人都去处理工业园区的动乱了……”
道歉的男人大概有二十五岁以上,但是长相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说他是刚当上警察的毕业生也不为过。
这名青年正是前几天在与吸血种的战斗中失去了右手的警察,目前正打着特殊的石膏和绷带。
“无所谓啦,你在就行。那兄弟允许你上场战斗了吗?”
“还没有……”
青年想起他从奥兰多那里收到指示——“在证明你不会拖累大家之前,不许上前线”,懊恼地将左手握成拳。
大仲马一边“写作”,一边又问:“说起来,你战斗的原因是什么?”
“咦……”
“这场战争的参加者可都是魔术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人,难得有机会中途退出,为什么你还非要回到前线不可?这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
闻言,失去右手的青年思索片刻,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术士先生说得没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人。”
“哦?”
“我……不,我们这些被署长聚集到一起的人,都不认为自己是魔术师。”
“那你们是为了什么?”
青年对着边写边问的大仲马答道:“我们是警察。我们的工作就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的情况下,尽力救下更多的人。”
听到这句带着纤尘不染的感情说出来的话,大仲马愉快地笑了起来,又问:“真会说漂亮话。漂亮话能当饭吃吗?”
“您都可以建起一座豪宅,我想吃饭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哈哈!挺会说的。你是想说,我的小说是‘漂亮话’吗?”看到大仲马突然站起身,五名警察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冷汗。大仲马身为作家,经常会被当成是文质彬彬的人。但其实他有着很强的行动力,据说他临近晚年的时候还为了撰写烹饪类书籍而亲自去打猎。
浑身散发出的压迫感足以让人想到大仲马的出身。大仲马的父亲曾是拿破仑手下的军人,大仲马本人也继承了一副结实的身材。虽然奥兰多说过“如果和他打起来,恐怕连我都能打赢他”,但警察们认为,如果赤手空拳地打上一架,谁赢谁输还真不好说。
大仲马带着压迫感,抓住青年失去右手的手臂——
“你说得没错。”他耸耸肩,在青年的右手手腕处嵌入了什么东西,“我除了漂亮话之外也喜欢别的东西。但那种会说漂亮话,还能将其贯彻到底的主角,无论是在报纸上还是在戏剧里都大受欢迎啊。”
不久后,伴随着清脆的声音,青年发现右手的手腕处感觉到轻微的压力与适度的重量。
“这是……”
他的右手臂上安装了一个大小正合适的假肢。
“这上面有特殊机关,我回头再跟你一一解释。”
“不,可是……我还没从署长那里……”
青年无措地盯着假肢。
大仲马重新执起了笔,开口道:“约翰·温加德,二十八岁,出生于纽约,ab型血,魔术师家族的次子,没有继承魔术刻印。”
“什么……”听到姓名和个人情报突然被报出来,青年惊讶地看向大仲马。
大仲马则带着坏笑继续道:“不好意思,我把你们所有人都调查了一遍。约翰,你的母亲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你才立志成为警察的吧?为了这种悲剧不在别人身上重演。”
“哪里……我的想法没有这么伟大,我只是想报仇……”
“啊,你无需肯定我的说法,报仇也没关系,我都会修饰成漂亮话。”
大仲马咧嘴一笑,重新用笔沾沾墨水,开始写新的“故事”。
“我在报纸上连载《基督山伯爵》的时候,从街上的小贩到国家的大臣,都很在意复仇者的结局。到时候你也会成为周围人的焦点,毕竟……你用的是我打造的假肢(传说)。如果表现得不够精彩,那怎么说得过去?…
约翰,你记得跟署长(兄弟)说……‘你才拖累别人’!”
············
警署署长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