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把兔子送了出去。
有女野人参加完比试,便想来找远,看到徵坐在了远的旁边,犹豫了下,自然无论是比箭,还是比打斗都比不过徵,也没徵好看,便默默地走了。
徵瞄见远浑身紧绷、耳朵和脖子一片通红,也朝旁边挪了挪,跟远保持一点距离。
以前寻找配偶,男女野人都散在森林里,得循着味道找很久才能找到,遇到一个都挺不容易,还得每天去觅食养活自己,很多时候根本没得挑,遇到谁,就是谁。女野人去到男野人扎堆聚集的地方,倒是能够挑一挑,但也危险,只有武力很厉害能保护自己的,才敢去到男野人聚集的地方挑配偶。如今安开篝火晚会,把大家都聚在一起,又有食物和族群的庇护,不用担心有危险,不用饿肚子,还有整整三十天时间找配偶,更有比试挑选出厉害有本事的,可选的太多了。她都有点看花了眼,不知道找谁好了。
徵到了寻找配偶的时期,很有些噪动,同时又很想要有自己的娃,可要做很亲密的事情,总是得找个看起来顺眼,凑在一起舒服自在不讨厌的。她想了想,告诉远:我们可以先一起玩,要是我和你都觉得对方不讨厌,你再把兔子送给我。如果我觉得你讨厌,或者你觉得我讨厌,就拒绝掉对方。
远想了下,觉得这提议可以。他带来的兔子多,先送了徵一只兔子。不管以后拒不拒绝,先讨好总是没错的,徵那么有本事,那么厉害,还愿意来先找自己说话,远心里还是很美的,兔子送得格外大方,挑了只最肥的。
徵收了远的兔子,跟着便问他,你的武力值厉害吗?我俩比比?
远:“……”我擅长养兔子割草跑得快,比兔子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