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 麦伊莎(1 / 2)

雒卅回到自己的居所。

其实也就是奴隶们一起睡的沙洞,除非有主人陪同,否则奴隶是不允许进入城市的,他们的家也仅能是在大漠上挖出来的沙洞,这是潜沙兽遗弃的洞穴,根本不是给人住的,但奴隶们别无选择。

几个奴隶看到雒卅完好无损地回来,惊讶得瞪大眼睛,他们都以为雒卅这次死定了,就因为监工波罗斯多抽了他两鞭子,他就突然暴起咬掉了波罗斯的耳朵,按理说这种伤人的奴隶根本不可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才对。

但奴隶们没一个敢去问雒卅为什么,这个年轻男孩在这片拾荒区是出了名的暴躁易怒,有一起一个发馍的炊员嫌雒卅眼神太凶,少给了他半块馍,被他活生生打到半死。

雒卅一言不发地走到自己休息的那里,他徒手搬开一块大石头,下面压着他的所有财产。

按理说一个奴隶是不允许拥有财产的,有块遮羞布就算不错了,但雒卅藏起来的财产估计也没人感兴趣。

一块指头大小的圆石头。

没有任何特别的,就是随处可见的那种石头,扔到地上也不会有人多看它一眼。

但雒卅却知道它的特别。

大漠的日夜温差极大,白天热得像是炼狱,晚上冷得仿佛冰窟。

几乎每天都有被活活热死和冻死的奴隶,尤其是他们这些负责拾荒的奴隶,更是凄惨,常年暴露在烈日和寒风中不到二十岁就会烙下病根,至少雒卅还没见过拾荒的奴隶有哪个活过三十岁。

但这颗石头救了雒卅的命。

它在白天摸起来冰冰凉,晚上却都都都都四武暖洋洋的,而且只要把它握在手上温度就会满满遍布全身,有了它雒卅才可以不管黑夜白天都能忍受住大漠的恶劣气候。

雒卅不知道这块石头哪来的,自从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在他身边了,雒卅觉得很有可能和自己的身世有关,所以他很小心地保管着它,凡是去见其他人都不会待在身上,免得被人发现它的不凡。

雒卅把石头握紧,他看向沙洞里,一群面黄肌瘦的奴隶蜷缩着躺在沙子上,他们不可能睡得好,冷风不断从洞口往里灌,他们还必须时刻小心黑蝎子从沙里钻出来夺走他们的命。

这就是奴隶,恕瑞玛的奴隶。

一股怒火在雒卅心里燃起,他痛恨这个国家,痛恨自己的奴隶身份,但他没法逃走,大漠太大了,没有人知道它的边界在哪,离开了城市的保护只有死路一条。

雒卅最后看了一眼这些奴隶们,大步朝外走。

“我绝对不会再回来这个烂窝……”雒卅攥紧了手里的石头,“这次摆脱奴隶身份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

沙洞外是黑夜,好在星月还算明亮,雒卅可以看得清。

雒卅走到沙洞门口的一片小绿洲,这是所有雒卅过去二十年来唯一喝过的水,里面充满了沙子的土味。

不过雒卅这次没喝水,他只是走到水池前,照了照自己的样子。

一头黑发凌乱地披散在肩上,看起来是很久没洗澡了的样子,不过和许多瘦得皮包骨的奴隶不同,雒卅身上的肌肉虽然不明显但却也相当饱满,里面蕴含着十足的爆发力,让他能活生生掐死一只狮子。

不过雒卅看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脸。

上面烙了一个太阳印。

这是奴隶的标志,象征着他是恕瑞玛帝国,是飞升女皇的财产。

“我不是任何人的财产。”雒卅看着水面里的自己说,他看得见自己眼中燃起的火焰,“绝对不能再回来,绝对不能。”

雒卅站起身,顶着刺骨的冷风前往城市。

城门前,一个女官不耐烦地看着雒卅:“怎么让我等那么久?想死吗?”

“可以看看我们谁先死。”雒卅瞪着女官。

女官刚想生气,但却被雒卅的眼神吓退。

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自己被一只猛兽盯上了。

“大人说的没错,这奴隶好奇怪……”女官挺想拔出弯刀砍下这个以下犯上的奴隶一只手或者一只脚,但在看到雒卅的体格和身上的凶悍气后想想还是算了,“我不跟一个奴隶一般见识……”

说服了自己后,女官清了清嗓子,语气没有之前那么横了:“走吧,大人还在等你,我们得连夜前往祖瑞塔。”

“知道了。”雒卅看着一动不动的女官,“带路啊。”

“你……你……你走前面。”女官道。

雒卅咧开嘴:“怕我吃了你啊?”

女官气急败坏地骂道:“让你走前面就走前面!费什么话!一个奴隶真把自己当什么……”

女官的声音越来越弱,因为雒卅开始扭脖子了。

“我走前面就是了!跟紧了!”女官狼狈地小跑走。

雒卅鼻子动了动,他闻到一股淡淡的骚味。

雒卅看向地面,女官刚刚站着的地方有一滩水。

“呸……”雒卅啐了一口,“什么人上人,不也被我吓得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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