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卅闻言,朝麦伊莎手指的方向看去。
远方的沙丘下方,一缕黑烟在慢慢向上升。
“有部落!”雒卅一惊。
大塞沙漠确实是恕瑞玛帝国的空旷地带,没有一座城市,但没有城市的大塞沙漠,反而成了一些游牧民族的乐园。
这些游牧民族有好有坏,有的只是靠倒卖物资营生,有的,则是纯粹的劫匪,被称之为“沙盗”。
雒卅作为拾荒的奴隶,也和许多沙盗打过交道,这些劫匪通常心狠手辣,什么都抢,若非雒卅力气大,还有拉莫斯的保护,早就在沙盗手上死了几时回了。
沙盗在恕瑞玛帝国是危害程度不亚于天灾的人祸,虽然沙盗肯定不如恕瑞玛的黄金军团强,但大漠就是他们最好的庇护所,荒芜的沙漠让他们可以随意藏匿和躲藏,恕瑞玛军团一直在剿匪但无论如何也剿不完。在沙盗发展的巅峰时期甚至还出现了“沙盗王”这样的土皇帝,盘踞大塞沙漠一方。
不过雒卅记得自己在几岁的时候,就听过瑟塔卡女皇剿灭沙盗王还有其部众的功绩,也是那件事之后,雒卅深深记住了“瑟塔卡”这么名字,只是没想到未来她会成为自己的妻子。
“怎么办?要过去看看吗?”麦伊莎舔舔嘴唇。
“嗯……这附近的游牧部落吗……应该很了解东北这一带的地势,如果是善良的游牧部落,说不定能得到关于修运河的情报。如果是沙盗……”雒卅看向麦伊莎的眼睛。
“那我们的另一个任务也会有头绪了。”麦伊莎笑眯眯地道。
雒卅从行囊里取出长老会的令状,上面罗列的十二个艰难任务中,赫然就有一条——杀死沙盗王余孽,自称“沙盗王子”的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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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卡拉什,斯卡拉什,一头斯卡拉什,养活一大家子。
斯卡拉什,斯卡拉什,我的斯卡拉什,对你好一辈子。
——恕瑞玛民歌《斯卡拉什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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