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隆……
一场巨大的沙尘暴在沙漠中涌起,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在其中出现。
拉莫斯在一处巨大的砂岩前停下,他舒身体,放出包在他甲壳里的两人。
“这就是那头恶龙的龙窟吗。”雒卅眯着眼,他刚从拉莫斯身上出来,眼睛还不适应白日沙漠的刺眼阳光。
离深海珍珠的交易时间还有几个月,雒卅和麦伊莎干脆先来进行第二个任务——恕瑞玛西南部一直有一只可以喷吐巨岩和砂石的元素巨龙出没,而几年前有人目击到这是巨龙和另一只喷火的巨龙交配了,应该产下了龙蛋,雒卅需要从这只巨龙的巢穴里偷走一枚。
“看样子没错了。”麦伊莎眺望了一下前方的巨大砂岩,“确实mtodmw有龙的迹象,唉,怎么我认识的龙都这么喜欢住这么显眼的地方,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住哪似的。”
“你认识的龙?”雒卅慢慢睁开眼睛,“你还认识龙?”
“认得一些,其中有一只超大又超臭美的龙,以后带你见见。”麦伊莎笑道,“你现在还是好好考虑任务的是吧,虽然我们现在先来做第二个任务,但深海珍珠的抉择你迟早要做的,只剩三个月的时间了,鲛人和月亮的使者的交易就要开始了哦。”
“知道了。”雒卅心有些烦,他确实很想完成任务,但深海珍珠的问题确实难住了他,“还是先看看这个任务吧,那只恶龙确定在这儿吗?”
雒卅看向前方的巨大砂岩,那块赭红色的小山十分突兀地耸立在沙漠之中,好似一座城堡,看大小也只比恕瑞玛皇城那宏伟的皇宫小一半而已。
“龙大多是很喜欢炫耀的生物,也只有他们才有心情给自己筑这样浮夸的巢。”麦伊莎从拉莫斯手掌上跳到雒卅背上,“不过长老会也真是够坏的,居然让你去偷龙蛋。”
“偷龙蛋真的有这么难吗?至少比击退或者杀死这头龙好多了吧。”雒卅接过交给拉莫斯保管的长矛和弓。
“长老会那帮人精着呢。”麦伊都四武浙川成莎翻了个白眼,“首先,龙是所有生物中最强大的那一类,一头龙出生后什么都不做都能成长到飞升者的强度。”
“这么夸张?”雒卅以前见过一次龙,就是拉莫斯和一头龙打架的那一次,他只记得拉莫斯把那只龙打走了,潜意识里觉得龙好像也没多强。
“恕瑞玛历史上只有三个飞升者有过屠龙的成就,但却有七个飞升者死在了龙的嘴里,还觉得龙弱吗?要是真那么好杀,那些好大喜功的飞升者早就蜂蛹过来抢着杀了。”麦伊莎捏捏雒卅的耳朵,“顺便一提,三个有屠龙成就的飞升者其中一个就是瑟塔卡哦。”
雒卅看了一眼拉莫斯,如果真像麦伊莎所说,那拉莫斯的实力恐怕比雒卅想的还要强得多,就是不知道和瑟塔卡比谁更强,拉莫斯那个雷打不动的面瘫脸实在看不出半点端倪。
“而且龙可不是一些傻乎乎的猛兽,会和人死磕到底,龙很爱惜自己的生命,见势不妙就会跑,很难杀的。”麦伊莎解释道,“但对于龙来说,有一样东西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就算杀红眼也要夺回来,那就是龙蛋。”
雒卅眼皮一跳,他就知道不会只是偷个东西这么简单:“长老会又坑我?”
“当然。”麦伊莎指着趴在地上开始刨蝎子窝的拉莫斯,“拉莫斯可是在比武那一天被所有人看见了的,长老会肯定会考虑到他,有拉莫斯帮你,不管是击退还是击杀巨龙都有可能,长老会不会放任这个可能性,所以让你去偷龙蛋。偷龙蛋本身并不是十分困难,但你一碰到龙蛋,就会终身沾染龙蛋的气息,巨龙可是十分小心眼和记仇的生物,对于窃蛋贼极其深恶痛绝,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蛋。你的余生无论走到哪,只要附近有巨龙就会疯了一样来追杀你。”
“这么惨……”雒卅一个头两个大,永远被龙追杀,恐怕飞升者都不愿意面对吧。
“长老会的真实目的更阴险,无论你走到恕瑞玛的哪里都会被巨龙袭击,还会殃及恕瑞玛的人民,你的名声就更差了,还会迫使瑟塔卡不能将你留在皇城。”麦伊莎咬牙切齿地道,“长老会那群家伙,心思坏得很!”
“那怎么办?还偷吗?”雒卅遥望着那个巨大的砂岩城堡,巨龙没有飞出来,看来他们还没有踏入巨龙的领地。
“干嘛不偷?”麦伊莎咬着雒卅的耳朵,“我最喜欢偷东西了,更何况是龙蛋这么有意思的东西。”
“可是后果……”
“你怕了?”
“怕到是不怕,只是这样做不是正中了长老会的下怀吗?”雒卅疑惑地道。
“这个你放心,你尽管去偷好了,后面的事情我来处理。”麦伊莎很有自信地道。
“那好吧,拉莫斯。”雒卅招呼起正在嗦蝎子肉的拉莫斯。
“不行不行!”麦伊莎打了雒卅的头一下,“你得自己去偷!”
“啊?”雒卅愣住了,他本来打算让拉莫斯引开巨龙自己好下手的,“为什么?”
“巨龙很狡猾的!”麦伊莎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