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屑的撇了撇嘴,这两个魔族的眼力劲儿明显还是差了几分。
“条件?!”
邪骨拉和璞各忽然感觉到一丝不妙。
“嗯!以大魔神的名义起誓,为联合指挥部的莫林大人效命五十年!五十年后,如果能够活下来的话,你们可以带着一笔丰厚的退休金返回家乡!”
能够与凶险莫测的惊涛骇浪搏击,牢牢掌控着远洋贸易航线的魔族,在体质上天生就优于人族,羽族,灵族和拥有同样信仰的幽夜族,如果两个魔族军官若是能够认命的话,相当于给林默手底下增加了两个不错的炮灰打手。
“不!五十年太久,我们是魔族,五年!我们可以接受五年!毕竟这是卖命,不是卖力!打仗不是过家家,随时都有可能会送命。”
要么效命,要么死,魔族百夫长邪骨拉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跟这头银龙讨价还价。
四十年后,它或许还能够拿得动兵器,但是战斗力必然大打折扣,也许在四十一年,四十二年就会战死,这哪里是赎取自由,死了还会有自由吗?
除此之外,光凭它和另一个同伴,两个魔族想要从兽族领地逃回魔族的地盘,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些肮脏的绿皮一旦发现蛛丝马迹,立刻就会像潮水般蜂拥而来,被围杀的概率高达十成,想要活着回去,必须依靠这两头巨龙的庇护,方才即使影歌答应放它俩走,邪骨拉和璞各也不会就此轻易离开。
“二十年!”
影歌也不是擅长讨价还价的料,只是觉得好玩,随便打了个天大的折扣,浑然不知把自己如同菜鸟般的浅薄商业经验完全暴露在对方眼前。
邪骨拉暗底里松了一口气,它大致能够判断出对方的这个要求多半是随兴所致,故作愤怒状,仿佛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说道:“七年!魔族是天生的战士,我和璞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官,不是刚上战场的菜鸟,值这个价!”
影歌也有些回过味来,自己的让步好像让得太大了些,自己减了三十年,对方才加两年,明显是不对劲。
“十五年!”
“十年!”
前者是影歌的声音,后者却是龙大爷金币的乱入。
“爱干干,不干死!”
张牙舞爪的金系巨龙也是一头蠢物。
“就十年!”
我勒个大去的,被吓了一大跳的邪骨拉意识到自己居然把金系巨龙给忽略了,忙不迭的应了下来。
跟这么个残暴玩意儿讲道理谈生意,绝逼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