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3)

小说:爱情寄语 作者:团子720

严越明的吻落在宋知雨后颈上第一块颈骨,分明轻柔,做的却是野兽衔颈的行为。严越明还央求着:“我年纪还小,难免犯错,我认了,我全都认,我还有很长的时间来学习来弥补来赎罪,你教教我。”

对啊,严越明只有二十四岁,他永远比宋知雨小三岁,所以他时晴时雨的坏脾气,所有色厉内荏的恐吓,所有孩子气的要求,都应该被谅解。

宋知雨沉默了很久,听严越明翻来覆去地说着那些话,终于有了反应。他抓住严越明环在他腰上的手,很轻地捏了一下他的指尖,像啮齿动物轻轻咬了一口。

“不是说睡觉吗?为什么一直在说话。”宋知雨轻声说。

严越明以为自己幻听,一骨碌爬起来,伸长脖子窥探宋知雨的脸,宋知雨的大眼睛温柔地半阖,睫毛轻颤,眼尾泛着睡醒的红潮。

严越明立刻躺好,抱紧了宋知雨:“我睡了,我现在就睡了。”他这么说着,环在宋知雨腰上的手却收得更紧,怕他凭空碎裂,又怕他突然反悔。

两个人在房间里睡了一整个下午。

严越明睡得很沉,沉到宋知雨从他怀里挣出来都没察觉。

宋知雨倚靠在窗边,严越明在睡梦中嘀咕一声,很轻的一声哥,宋知雨听到了,眨着眼睛,很温柔地笑了一下。鼓起的窗帘像是扬起的白色巨鸟的翅膀,倏忽间,宋知雨被拢在翅膀里,整个人在雪光里明明暗暗的。

很多东西都在一念之间。

但是他最后还是爬回严越明身边,学着严越明,从背后艰难抱住他宽阔的肩背,安抚小孩子似的,轻轻地拍了拍他熟睡时平缓起伏的背心。

宋知雨支起上半身,脸颊在严越明年轻乌黑的头发上蹭了蹭,他身上藏着宋知雨生命中最重要的无法割舍的夏天,他曾经近乎呕心沥血地爱过他。他回望二十二岁的自己,都会像旁观者一样觉得那份爱惊心动魄,简直像献祭,简直像洗礼,只要严越明需要,他就来作羊羔,作他发梢上的水珠。

宋知雨轻声说:“宋知雨,对不起。”宋知雨知道严越明的对不起太难,那就让他自己来说好了。他闭上眼睛,疲惫地说:“严越明,醒来之后,开心一点吧。”

等严越明醒过来的时候,他的怀里乖乖地窝着宋知雨,双手拧在他胸前,正在玩他毛衣上的装饰流苏,掀起眼帘,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就这一眼,严越明知道宋知雨回来了。

他欣喜若狂地用鼻梁抵宋知雨的鼻梁,轻轻地撞来撞去,简直高兴得像只不知道怎么办的春天里的独角仙。

严越明亲宋知雨的左脸颊,宋知雨没生气。他顿了顿,亲他的右脸颊,宋知雨依然没有生气。但是严越明觉得吻可以再缓一缓。

严越明笑着说话,那么轻快活泼:“哥哥。”

宋知雨轻声“嗯”了一声。

严越明拥着宋知雨下楼,贝岭和亚历山大坐在楼下,克里斯还躲在房间里没来碍人眼。

他给宋知雨推开椅子,绅士地帮他落座,双手习惯性地搭在宋知雨的肩膀上,笑着说:“这是宋知雨。”

宋知雨微微颔首:“你们好。”

贝岭撇撇嘴,没说话,亚历山大立刻打圆场,握手道:“你好,我是严的朋友,你直接叫我亚历山大就好。”

严越明点到贝岭的名字:“这是贝岭,也是跟我们一起玩儿的,我大学同学。”原来严越明是在向宋知雨作介绍。

严越明随口聊了两句,吩咐厨房今晚的菜品,回到餐桌旁,把椅子拉近了,紧紧挨着宋知雨,一刻也不能停地卖乖:“今天晚上有你喜欢的炸猪排。”

宋知雨轻微晃神,他都不知道自己喜欢炸猪排。

严越明殷切地为宋知雨布菜,“吃肉,多吃一点肉,你太瘦了。”

贝岭用力地并拢筷子。瘦,她现在听到这个词,只能和眼前这个漂亮过分的青年联系在一起,她不禁恨恨地想,严越明是如何对他的瘦爱不释手。瘦变成了一个色情词汇。

贝岭觉得自己的脑袋被搞得一团乱,“抱歉,我不舒服,我先回房间了。”

贝岭上楼不久,宋知雨也上楼,贝岭故意放慢脚步,把宋知雨堵在了楼梯上。

宋知雨看着这个漂亮女孩儿,清淡地笑了一下:“怎么了?”

贝岭愣了一下,这么淡的笑,放在别人脸上是盐分不足的汤,是太过干净以至于无趣的白色画布,但是放在宋知雨那张脸上,是云间淡月,淡得恰到好处。贝岭心折了,她想,原来严越明喜欢这样的人。

贝岭认输了,但是她依然要刺宋知雨,有些娇蛮地说:“严越明之前不喜欢男人,他喜欢大胸细腰长头发的女人,他的所有女友,包括他的前女友,瓦琳娜都是这样的。”

她刻意重读了瓦琳娜。

宋知雨还是那么云淡风轻地笑,眼睛温柔得像暖春,好像对一切了如指掌,不惊讶,不愠怒,“我知道。他有很多任的女朋友,以后......以后也会有吧。”

贝岭读不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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