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血奴(2 / 3)

丢进火炉里。

血族可不是什么人的血都要,像这种低贱者的血液辛普森是没有兴趣的。

接着,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蹲下来,将手指抚到烧火仆人脖子上的伤口处。

他的指腹处渗出一滴暗红色的粘稠血液,钻进了仆人的伤口里。

并不算特别狰狞的致命伤,因这滴诡异血液的渗入,居然自行愈合起来……

数秒后,刚断气的仆人,惊恐地瞪大的眼睛,忽然眨了眨眼皮。

接着……这名死而复生的仆人,僵硬地从乱糟糟的地面上爬起来,对辛普森躬身行礼。

“把这儿收拾一下,去找到乔伊·雷切尔,盯着他。”辛普森对新鲜出炉的“血奴”吩咐道。

血奴保持着深深鞠躬的姿势,直到辛普森退回黑暗中,才蹲下~身来,迟缓、机械地把地面上沾染了它生前血液的草杆、木材一一抱起来,塞进火炉里。

打扫完现场,这名血奴像是适应了全新的身体,离开大屋时,动作已经十分灵活协调,与生人无异。

格兰瑟街区是因纳得立城环境最好的街区之一,住这儿的人家最低都得有二十金币以上的年收入,养得起仆人;入夜后,有看上去像是仆人的人在路上匆匆而过,并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血奴快步走出格兰瑟街区时,大街上巡逻的治安员都只是随意地扫了它一眼便把视线转移开——格兰瑟街区的人家在晚上派仆人跑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天时人气旺盛的玛丽街市集在入夜后相当冷清,只有几家售卖廉价酒水的小酒馆和街尾处出杂货店开着门。

血奴从玛丽街市集经过时,坐在小酒馆里的酒客们还没有喝得太多,正激烈地讨论着他们关心的话题——比如市政厅那些年轻漂亮的女文员有几个跟雷克斯领主有特殊交情,又或是雷克斯领主到底会不会重用遣散后又重新招回去的城防军。

这也是城市人的一大特色了,就算日子潦倒得不比农村人好多少,他们也会毫不质疑地相信着他们对所有的事儿都有发言权。

血奴当然是不会在意酒客们讨论的内容的,目不斜视地从小酒馆门前经过。

也正在此时……一群在城里瞎转悠了快一个多钟头(游戏时间)、找任务怪找得心浮气躁的玩家,恰好从小酒馆旁边的巷子里钻出来。

走到有灯光、有人类npc活动的街面上,这帮骂骂咧咧的玩家随手就丢了个鉴定术。

玩家的鉴定术是侦测法术的魔改版本,为了表现得像是游戏里的技能,杨秋还添加了许多辅助说明进去,是比玩家职业技能还要更用心去维护和提升功能性的、唯一的(相比异界原版)加强版技能,实用性比侦测法术还高。

鉴定术扫不出伪装的吸血鬼(杨秋本人都很难说能把隐藏在人群里的吸血鬼找出来),扫个血奴还是没问题的。

鉴定术的原版侦测法术,全名叫“生物侦测法术”,而血奴,并不是生物!

别说是魔改加强后的鉴定术了,来个土著佣兵记录有侦测法术的卷轴,都能把血奴从活人里面分辨出来——唯一的问题只在于,正常佣兵会不会舍得把有使用次数上限的魔法卷轴拿出来满街扫路人。

鉴定了半天市民npc的玩家这么随手一甩就扫出目标,自己都吓了一跳:“卧槽!!”

“血奴(吸血鬼仆从)”

“lv2”

“吸血鬼对新鲜的生物尸体施以血族精华创造的不死系怪物。”

“必定掉落:血族精华(稀有)”

“可能掉落:劣质魔力残渣(普通),精纯魔力残渣(稀有)。”

“我擦,不是吸血鬼?血奴是什么鬼?”带队的沉迷学习这么说着的时候,已经跟疯狗一样红着眼睛提着武器冲了上去。

“好歹是有收获了,找到血奴就离找到吸血鬼不远了!”队友桑叶落了冲刺的速度是一点儿也不比沉迷学习慢,神采奕奕地高叫,“二级怪居然必掉稀有材料,血族怪真是肥啊!”

“是啊是啊,好肥啊!”其他的队友们也是这么咋咋呼呼着,欢喜地扑向血奴。

以血族精华血液复生的血奴,当然不可能只有“二级怪”的水平。

最大的问题是……这只血奴复生还没到半小时,身体协调同步的时间仅仅只有二十多分钟。

犹如刚出生的小羊才刚刚学会站稳、学会跟母羊一样用四肢协调走动的血奴,就这么撞到了满城搜吸血鬼搜得怒火冲天的玩家刀口上……

小酒馆里吹牛吹得满脸红光的酒客们,目瞪口呆地近距离欣赏到了城里那些看似无害地到处闲晃的亡灵,砍起人来究竟有多凶残。

十多具亡灵将那个“无辜”走在路上便被突然袭击的倒霉鬼围起来狂砍时,把小酒馆不算宽大的门面挤得满满当当的几桌酒客,不约而同齐刷刷退到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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