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凶术!”
我们回到局里,简单地开了一个案情讨论会,黄小桃叫人去调查四名死者死前一个月的行踪,以及曹大壮的人际关系。讨论会结束后,我俩找了一间空的会议室来模拟第一起命案的情景,卷宗上说死者是生前被热油毁容的,致命伤是后脑的击打伤,我在还原时候感觉这是一个矛盾点。
黄小桃说道:“我觉得像你之前说的那样,凶手是两个人!”
我一阵摇头:“我指的不是这个,假如咱俩是凶手,要怎么天衣无缝地完全这起谋杀?”
黄小桃道:“首先不能留下指纹,戴手套是必须的;其次使用的工具不能太偏,比如什么电钻、化学药剂啊,太容易被警方追查到;还有就是抛尸地点尽量要隐蔽,越晚发现对凶手越有利。”
我问道:“假如你是个裁缝,死者身上穿着你店里做的衣服,你会把它脱下来吗?”
黄小桃立马答道:“这当然喽!”
我继续问道:“想要毁容的话,你觉得用什么最合适?”
黄小桃答道:“碱水,食用碱到处都能买到,方便储存,也好清理,烧一锅热油这实在有点麻烦,而且家里容易留下痕迹。”
我点点头:“你说的对,第一起命案怎么看都有点低效率,手法显得相当业余!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后面的案件全部是按这个套路来,就好像凶手故意要显示出自己的风格,难道真的是为了附会那个警察根本不会相信的民间传说?或者……第一起命案仅仅是无意为之,后面的全部是在模仿它!”
说到这里,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我猜这是一桩逐渐成形的连环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