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宫在1887年竣工,从开始施工到竣工历时十数年,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10年代又经过两次大规模的扩建,戴河县则伴随着戴河夏宫的修筑而兴起,最开始是一片木棚区,居住着建筑工人的亲属,到如今已经是一座人口过十万的小城。
在帝国地方政治架构中,市县之间并无隶属关系,通常市辖区比县稍大,市(县)行政长官由省政府任命,市(县)长通常又被称为帝国专员,为帝国政府派驻地方的代表,行使帝国政府和省政府赋予的行政权力,同时市(县)又有选举产生的议会,人数根据市(县)人口数量不等,从几十人到数百人之间,议员任期6年,每3年改选一半,市(县)议会议员实行无薪制,议员互选产生议长和副议长若干名,另选秘书长一名,议长为市(县)自治的代表,负责执行议会的决议,有权组织和领导本级政府的地方行政机构。
市(县)议会为了有效行使职权,下设若干委员会,如国民教育、社会救济、公共卫生、公共工程、运输、财政委员会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为财政委员会,它实际上是市(县)议会的常务机关,通常称为市(县)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议员互选产生,由7——5人组成,在市(县)议会闭会期间代行议会职权。
市长、议长各司其职的双轨领导制,即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强势又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治权此时谈论中华文明的官本位制已经毫无意义,现今帝国政治家、思想家们对政治架构的讨论,是在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中找到平衡点,至于所谓监督、防止**等等在现今权力架构中已经不是什么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帝国实行省、市(县)、镇三级地方行政制,省一级的权力架构和市(县)层面差不多只是由总理和内政部长提名、内阁部长会议通过、皇帝任命的省长,比之市(县)长更为强势,省议会基本没有行政权力,只有监督行政、订立地方法规之权,同时可以以正当的理由罢免省长。
镇是帝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由选举产生的镇议会进行管理,镇议员由本镇年满21岁的公民选举产生任期6年,可连选连任,镇议会选举一名镇长和若干名镇长助理由镇长主持议会会议,镇议会每年至少举行5次例会,每次会议5天,并可召开特别会议。
镇长由议员互选产生,任期6年,可连选连任镇长同时也是中央政府代表,具有双重身份,通过秘书长和镇长助理领导行政部门的工作。而帝国数万个镇辖区,自然有大有小,是以地方各镇的行政部门规模和组织体系差别很大,大镇具有较完备的行政组织任用大量的地方行政人员,还可能设定若干行政局;特别小的镇可能只有两三名常任官员工作。
在帝国的各个小镇,议员之间的斗争是最激烈和表面化的,一些小镇议员们甚至会动手打架,也发生过大家族之间为了争夺小镇领导权发生的大规模械斗,但阵痛的背后,是地方权力的透明化,是偏远乡村每个少年儿童也渐渐认为理所当然应该拥有天赋公民权利的烙印。
在1908年《地方选举法案修订版》经叶昭签发之后,帝国渐渐形成了现今极为成熟的管理模式一种不同于英国、美国的强力中央集权的民主模式。
而同样有着浓厚国家主义传统的法国,已经全面向中国学习,建立了大区、省、市镇三级地方政府建制,大区专员、省长、市镇议长的产生无不采用中国模式,甚至取消了三级地方政府行政上互不隶属的独立公法人资格,以确保中央政府可以更好的调控整个国家的资源。
庞大的东方帝国,已经渐渐成为文明世界的另一个标杆。
戴河县北戴河镇毗邻戴河夏宫,帝国第一条高速公路,夏宫——戴河机场高速路便从北戴河镇穿过,小小城镇更是戴河火车站所在,每年来戴河游玩的外地市民极多,不仅仅是旅游,更多的是为了能远远的看一眼大皇帝居所,已经退位的大皇帝,仍然是所有帝国国民的精神领袖。
北戴河镇人口万余名,追根溯源的话自然都是外来移民,实际上这些年北方城镇的主体都是外来移民,不似南方某些城镇,仍存在大的宗族,不过这些年随着财产所有权等法规的明确,各种新思想被乡村居民接受,在南方宗族色彩也渐渐褪去。
今日的北戴河镇中心广场聚集了几百名居民,一名王姓议员站在广场中心,声嘶力竭的演讲,抨击北戴河镇议会刚刚通过的《公共卫生条例》,认为该条例收取本镇居民额外的垃圾处理费用属于违宪行为,和国家法律精神相悖,而且本镇外来游客极多,国家财政拨款中已经有特别的公共卫生款项,镇议会仍然将额外费用摊派给本镇居民,是**裸的掠夺。
王议员呼吁市民们在自己的“万民请愿书”上签名,上书县政府,敦促县府和县议会禁止该条例生效。
税收、各项收费、公共建筑这种涉及市民自身利益的话题,是议员之间、政党之间互相抨击的不二法门。
北戴河镇议会共有24名议员,其中超过半数为进步党议员,议长范长庚自然也是进步党人士,同时也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