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异端讨伐令,口头上叫嚣的很厉害,有点吓人,但在周鸣的全火器化军队面前,却是不堪一击。
三十年战争的前十年。
在宽阔绵延的战场上,圣教联盟多次组织起来的百万大军,和周鸣的二十余万征服军团,大战七次、中小战数百次,凭着高妙绝伦的个人指挥艺术与战场参谋制度,每场战役,周鸣都获得了完胜。
十余年间,圣教联盟军兵力损失超过500万,而周鸣的兵力损失,只有对方零头的零头,还不到5万。
而每次大胜后为了奖励军功而进行的开疆拓土,让周鸣控制的地盘疆域,从500万平方公里,扩张至1000多万平方公里,占据了整个西边大陆的十分之一。
仗打到这个份上,连输数百场的圣教联盟,其高层哪怕是群猪,也知道必须认真重视起来了,撸掉一批靠着爵位坐上来的饭桶将帅后,从中下层军官中,提拔了一批有勇有谋、但出身较低的优秀军官上来,提拔标准也很明确:只要能在一场战役中,杀死10名以上火枪兵,他就会被提拔为一名统帅千人的将军,杀死100名以上的火枪兵,他会被提拔为一名统帅万人的大将。
如果能在一场战役中,杀死1000名以上的火枪兵,那这就是一场轰动整个圣教联盟的大胜了,等待指挥这场胜仗将领的,将是一个国王之位、以及统帅10万以上圣教联盟军元帅的职位。
如果战绩再高,那只能将统领百万圣教联盟军的大元帅之位,拱手授予给他了。
弗兰斯坦,一个三十来岁,出身男爵之子的底层军官,原本只是一位普通的骑士队长(手下只有十几个骑士)的他,在几场战役的精彩表现中,在圣教联盟的军功奖励制度下,迅速脱颖而出,短短五年不到,竟从一个小小的骑士队长,崛起为百万圣教联盟军的大元帅。
通过战场观察,弗兰斯坦发现,征服军团的火枪兵,阵型密集、杀伤力大,但也存在弱点,就是射击间隔时间太长,多轮射击后,因为枪管发热以及射手疲劳,后续射击速度与精准度都将大幅下滑,大幅提升的失误率导致的误操作与炸膛事故,甚至会带来不少减员。
而平原地形下,只要能在300米的冲锋距离内,承受住最多五轮的火器集火射击,进入近身肉搏作战的火枪兵,手里的刺刀,在骑士手里的长枪重剑面前,如同纸糊的老虎,一扎就破。
所以,弗兰斯坦打的几场野外遭遇战中,他发现,只要是在有利于重骑兵冲锋的平原或者下坡地势上,集中高机动兵力,朝对方火枪兵阵列的某个点进行突破,即便会付出惨重代价,但只要抓住了对方哪怕半秒钟的火力空挡,接下来的大战,是一场双方伤亡接近的厮杀。
不过,真正让弗兰斯坦崭露头角并登上历史舞台的原因,是因为他发现了火枪兵身上一个致命的漏洞,那就是一到下雨天,火枪兵手里的火器哑火率将直线提升,即便有一部分的火器还能打响,但火药受潮后大减的威力,让骑兵即便冲锋到20米的射击距离内,也难以造成致命伤害。
弗兰斯坦就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傍晚,在一处较为平坦的地势上,带着他的骑士队,以损失五人的代价,拿到了10颗火枪兵的脑袋,此后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创造了一战歼灭一个火器团上千人的战绩,再让圣教联盟高层,拿着那些缴获的火枪、火炮进行分析仿造,使用间谍手段,得知配制黑火药的三种原料名称后,即使不知道火药的具体配比,但通过拿三种原料进行配比试验(西边大陆的硫磺、硝石资源还是有的,只不过离周鸣太远),用了三年时间,圣教联盟军,也组建出了一支人数在5000人左右的低配版火器部队,并参加了实战。
结果,在战场上,圣教联盟这支历时三年耗费巨资打造的5000人火器部队,与征服军团的火器队,面对面地进行了三轮对射后,就全面崩溃最后在胸甲骑兵的追杀下全军覆没了,给征服军团带来的损失,可能还不到500人。
即便是这样,这支圣教联盟的火器部队,还是给了弗兰斯坦极大的信心,因为圣教联盟军,终于有个可以跟征服军团硬碰硬的军种了,而凭着圣教联盟十倍于钢铎王国(原谅作者的恶趣味,实在不会取名了)的土地和人口,这种消耗战打下去,即便是10:1的战损比,钢铎王国迟早也会撑不下去。
况且,钢铎王国的内部,也不完全是一条心,起码有二十多个处于战场前沿的墙头草小国,不太听从爱德华国王的号令,此外,一直是刚铎王国内部重要力量构成的六大王国(六位老伯爵纷纷去世,现在都是新人上位了),这几年都跟他来往甚密,甚至他还从这六大王国那里,获取了一些机床机器与蒸汽机的实物,进行逆向仿制后,虽然仿制出来的东西粗陋不堪、效率极低,却也比工匠纯手工的工作效率高多了,一时间,圣教联盟内的科技发展水平,与钢铎王国拉近了一些。
而在即将来临的决战上,对这六大王国及其附属势力,弗兰斯坦已经与其联络好……
……
西边大陆,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