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抢食(1 / 1)

钉马蹄在古中国被称作挂掌。

马这种动物实际上掌握了用脚指甲飞奔的特殊技艺,在野生状态下其蹄甲磨损与生长达到自然平衡,但在被人役使过程中违反自然规律,不论载人驮货都会使蹄甲磨损增大,所以才需要钉马掌。

曹耀留给曹嫂子几匹马,平日里嫂子不出门,马蹄甲依然会生长,没有磨损的情况下就导致以前钉好的蹄铁松了,在所难免。

之所以要叫挂掌,因为不单马掌会挂在马蹄甲上,钉马掌的过程中大多数地方还会选择把马儿挂起来的方式,以免把人踢着。

钉马掌的疼不疼取决于手艺,本身是类似做个美甲的工艺,但做美甲时把指甲盖掀了肯定疼。

但马儿在钉马掌的过程中会不会踢人,并不取决于疼不疼,关键看性格与马儿是否习惯翻蹄。

人有人的脾气,马也有马的脾气。

打从刘承宗学骑术开始,这些年他见的马多了,有的马脾性随和,怎么折腾都不生气;有的马性情暴烈,见人靠近抬腿就踹。

还有些脾气蔫儿坏,平日里看着性情温和任人摆布,等放松警惕屁股后头冷不防抽出一蹶子,把人干倒躺十天半月都不奇怪。

刘承宗从曹嫂子那借来的是匹战马,脾气倔极了说什么都不往马掌桩上走,刘承宗只能冒险从侧面把蹄子翻起来夹在两腿中间修蹄。

当然,做这种危险工作,一点祖传的量子迷信必不可少,新收留的杀猪匠郭扎势被请到马厩,搬着马扎坐镇一侧。

杀猪匠本名郭汝旗,据他所说走过的地方,有狗的话要么狂吠不止要么呆若木鸡,从来没有表现正常的。

刘承宗有另一份记忆,尽管无法解释这事,但他觉得多半是杀猪多了的人身上有不一样的气味,狗鼻子灵能嗅出来。

这种‘特异功能’可能就和他学斩首刀的师傅一样,那个米脂县老刽子手的‘特异功能’更厉害。

别说畜生了,人都不敢跟他说话。

刘承宗边用修蹄刀飞快清理马蹄中间的脏东西,边给俩人讲解道:“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这样给马修蹄子换蹄铁,如果一定这样……把蹄铁给我。”

说着,他从十六手上接过蹄铁与蹄钉,手上不停,道:“要快,能一刀修好不用两刀,大牲口力气大,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踹你。”

不知道为什么,说这句话的同时,刘承宗脑海中闪过这匹马猛地收腿起跳、踹在他屁股上的画面。

如果这事真实发生,可能对郭汝旗和十六的教育意义更大。

幸好这匹通体黑毛油光水滑的战马没尥蹶子,甚至对于挂马掌还感到舒服,眼儿都眯了起来,满脸享受。

可能这对它来说就是修了个脚。

在战马良好配合下,刘承宗把这事办的得心应手,飞快且熟练地用修蹄刀刮掉蹄子中间的污垢、削薄多余的蹄甲(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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