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交所对上市公司有严格的要求。
其中对于美国本土企业,以及非本土企业的要求又有所不同。
像品如集团这种非美国本土企业,他们有着更高的要求。
例如: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公司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亿美元。
最近3个财年必须连续赢利,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当然,从公开的这些条件来看,对于品如这种巨无霸来说,都不成问题。
麻烦的地方在于,品如集团现在业务太广,整个互联网热门行业基本都有涉及。
有支付平台,有外卖,有弹幕视频网站、有短视频平台,有直播,有音乐,有工厂,有实体连锁店……
这些公司相互交叉持股,错综复杂,没点水平的财务都不敢承接这个业务。
只能说当初的步伐太快,没有考虑那么多,一昧往前冲,才留下这么多麻烦。
然而这还不是最困难的。
真正难办的是两国之间的政治博弈。
想要符合本国的法律法规,就会和美国的规章制度相违背。
美国那边审查通过了,又不符合自身的利益。
事情终究都是难办的。
毕竟首富也不随随便便就能当的。
没错,以洛修对于品如集团的股权占比,一旦成功上市,必将成为新的华国首富。
相比之下,国内其他首富的股权都稀释得太严重,自己没留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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