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崔四装进麻袋里,还不是任你处置。”王旭说完这话,看了看手表,又道:“枪给我,我该走了。”
“哦哦!!”杨富有些不舍,将手枪递了过去。
王旭检查了一下子弹,重新将手枪收起来,一个人推门下了车。
下车之后,王旭没有走远,而是打了辆车,直奔县城内的珠宝店。
羊县人口密集,虽然是县城,居住人口却不比三线城市差多少。
走进金店中,王旭一眼扫过,停留在了一个展柜面前。
展柜中摆放的是金条,一两重,售价一万四,上面刻着华夏黄金的字样。
王旭有些哑然失笑,上次他过来是卖金条,这次过来是买金条。
与余则成的交易,金条都换成了古董,他手上的金条又卖了一些,眼下已经没多少了。
现实中招兵买马,民国时代,他也打算大干一场。
一个文王香炉,现在中价值五百万,又或者四百来根金条。
而在民国时期,这个档次的宝贝,才值八根金条而已,转手就赚几十倍。
王旭已经有了想法,现代的金条,带到民国去收购古董,然后再将古董出售在现代,换取大量资金,以最快的速度积累初始资金。
甚至,不只是金条,民国时期的翡翠,珍珠,宝石,玛瑙这些东西也不值钱,两边倒卖就能赚取巨大差价。
在这种雪球滚雪球的效应下,王旭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先赚一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