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降的士卒吃了败仗便想跑回己方位置,在战时是不可能的事情,官军也害怕本阵被溃兵冲乱,甚至溃兵会与贼兵一道进攻己部。
这种事时有发生,加以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这些没有纳过投名状的降卒,官军是十分不信任的,近距离督战就是防止他们再次倒戈相向。
只要发生反攻倒算的事情,那就无需对他们客气了,不听从指挥,反而与贼兵同流合污,冲过来多少便击杀多少。
先行投靠官军的士卒得令之后全都乖乖趴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这时候甚子都是虚的,就是保命要紧。
官军杀起人来比他们狠多了,真就跟割草一般犀利。当初在郧县与川东,数万义军兵马在不到一炷香的工夫里,便被官军杀得不剩几个了。
早知道官军如此厉害,他们就不会复叛了,继续当官军吃皇粮多好。都怪罗汝才等人自作聪明,最终害人害己,真是该杀、该斩、该被凌迟处死!
“啊……”
听见从背后传来的惨叫声,一些趴在地上降卒还禁不住好奇,扭头往回瞅,只见百十来个贼兵还妄图冲杀官军。
却被铳弹与箭矢打得血流成河,横尸街头,没有当场断气的家伙则在满地打滚,哀嚎不止,还想要得到官军的救治,真是可笑之极了。
“速速起身!”
“都起来!”
“转身砍死贼兵!”
“给额上!”
能混到把总一级,甚至更高的位置的,多半都是边军出身的陕茜人,这在薛成才、惠登相、王光恩三部人马里是不少的。
对方也有不少陕茜人,但老乡此时见老乡,两眼就要冒血光了。只要阵营不同,那就必须刀兵相向了,最后只能活一方而已。
所有在街上的贼兵伤兵,一个不留,全部宰掉。这群雑碎打着为珉除害的旗号,到头来荼毒百姓,留着就是祸害,连一粒粮食都不能让他们吃到。
“掩杀贼兵!”
“冲啊”
这些狐假虎威的仆从军一看主子大发神威,打得贼兵们屁滚尿流,溃不成军,立刻有了信心。
顺风仗是很好打的,只要跟在对方屁股后面追杀就行了。南阳城就这么大,四向的城门还都控制在官军手里,对方已经插翅难逃了。
仆从军也不怕杀错了,他们还没领到官军的制式行头,但肩头都系着青巾,头顶草帽或大檐毡帽,非常容易辨别。
没有铁甲护身不要紧,可以弄些木质的盾牌和甲衣,这玩意的防护力随不及铁甲,但也能凑合用,比像贼兵一样只穿布衣要强得多。
这些贼兵装备简直不值一提,除了长矛与腰刀,连盾牌都很少,更别说甲衣了,几乎就是死不足惜的排头兵而已。
贼将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死活,他们自己也不在乎,仍旧妄图与官军对抗,那官军与仆从军就更不用在乎了。
光是在一条主街上,官军在进剿的过程中,便击杀了不下六百多贼兵,余下的要么跑向他地,要么窜进院落里苟且起来。
但在拉网式的排查下,躲避是没有任何成功的可能的,官军还配备了不少猎犬,嗅觉远超人类。
只要猎犬在搜查现场突然狂吠不止,官兵便会知晓附近藏有贼兵,仔细搜查一番必会有意外之喜。
孙传庭原本是不擅于用此招的,但架不住有“高人”指点,而且还学会了很多对付贼兵的盘外招。
猎犬不但能够用来搜查与追踪,还可以在夜里起到预警的作用,在敌军靠近官军营寨时便会提前发现其行踪,从而省去了不少人力,更能提高预警水准。
不过南阳城大半已经被烈火给烧毁了,部分街巷在官军入城时还在继续燃烧,浓烟仍旧没有散去。
官军只能在一片冒着烟的废墟中寻找可疑的迹象,这也让不少人大失所望,看来此地并不比湖广那边的情况好多少。
“有人!”
“出来!”
“莫要动手!我乃官军!”
一队官兵陡然发现藏匿在废墟之中的几个人,都是满脸灰黑,甲衣破烂,几乎看不出人样了,只有一双双眼睛还算是闪亮。
“尔等是何人?为何藏匿于此?”
带队的把总看过了几个人的穿着,从外形上判断对方的身份貌似还真是官军,只不过这形象就有些羞于示人了。
“我乃南阳总兵张国钦!此为官印!带我去见你家主帅!”
其中一个身材壮硕的家伙先是被烟尘呛得咳嗽了几声,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一方印,拿给对方观瞧。
“……嗯!请吧!”
把总也认识百十来个字,起码官印上的“总”和“兵”是认识的,至于是否属实,那就是上面的事情了。
“呦~!张兄……嘶……你这是……”
郑嘉栋就坐在西门的城楼里等信,眼下正在喝酒吃肉,里面的惨象根本就不会影响到这位久经沙场的总兵官的食欲和心情,见到擦拭过一番的张国钦,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