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9章:帝国特色(3 / 3)

小说:明末皇太子 作者:牛笔老道

的待遇。

下等很简单,不服从命令,全家先去挖矿十年,之后滚到某个地方去屯垦。

在大明本土,持有故土难移想法之人有很多,尤其是那些富绅。

他们不愿意走可以理解,毕竟大家大业,搬起来比较费劲。

但是他们煽动自家的佃户,也抗拒朝廷命令,那就不能姑息纵容了。

对于这些冥顽不灵之人,朱慈烺的对策很简单,先查当地官吏,轻者永不续用,重者抄家灭族。

谁敢反对移珉,那就是大明的敌人。

对于敌人,不需要有丝毫的怜悯之情。

三法司先派人下去查,还不行就上厂卫。

胆敢阻挠厂卫办案,一律按谋反论处!

朱慈烺不想听到任何不能迁走的理由,就想知道办没办,办得如何了!

在这个问题上,必须采用零容忍的方式来解决。

纵容一家不搬,可能全村,甚至全县的人就都不搬了。

你就是把祖坟里的棺材挖出来带走,也得给朕搬到海外去定居!

所有百姓,就两个选择,要么搬到海外,要么搬到矿区!

选择前者,穷苦百姓也能得到地主的待遇。

选择后者,富绅地主也能获得奴隶的差事。

对于那些不通铁路的偏远山区的百姓,某皇帝就优先照顾他们。

就算是再过一百年,这些地方可能依旧受穷。

要么缺地,要么缺水,要么两样都缺。

搬到北地、东地、南地等任意一个地方,都有大片等待开垦的平原。

谁要是敢说自己分到的土地不够养家糊口,要么是当地官吏的问题,要么是该人在信口雌黄。

凡是去海外定居的人家,哪怕是小两口,最少也能分得三百亩土地。

一亩地产一石土豆,总产量也有三百石之多,前五年还好不需要上税。

三百石就是五千多市斤,这还不够两口子吃,那真是一对猪夫妻了……

根据外海各地的汇总,土豆亩产至少在两石以上。

三百亩的产量就是万斤之多,那就足以养活两口,连带生娃所需了。

凡是移珉之人,头一年由朝廷发粮,同时还会发放生活用品,自己背个包裹就可以过去定居。

某皇帝也不会一味展示自己的强硬手段,还是会软硬兼施的。

每个省都有率先移珉的模范府县,朝廷每年都会派前迁过去且表现优异的百姓回来做宣传。

有照片与电影为证,加上绘声绘色的说辞,自然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毕竟天下还是穷人占大多数,想过上地主般的好日子是所有穷人的一致愿望。

去海外当地主???

在本土田租高居不下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了这条不归路。

搬过去倒不是会死,只不过可能有生之年都不会返回故土了。

可是随着报纸上说,皇帝在北地大力建设新都城。

未来可能也要搬过去居住,百姓们的抵触心理就大为减弱了。

或许皇帝就把新都当成避暑之地,可毕竟也会过去住一个夏天。

既然皇帝都会去北都,而且前番报纸上也说皇帝亲自过去视察了城市建设情况。

那么自己带着家人过去,也就可以放心一些了。

最简单的想法就是,只要昊菁皇帝去住的地方,条件应该不会太差……

是啊!

某皇帝是不会去开荒打野的,还是由百姓们亲历亲为啊!

光是北地、南地还是东地,都欢迎百姓过去定居。

尤其是地广人稀的东地的东海岸地区,大明百姓过去当地主也行,当农场主也行,当渔船船主也可以。

获得了来自二皇子的内部消息,最先过去定居之人,甚至可以一个银币都不掏,就堂而皇之地拥有了一栋荷兰人留下的小洋楼。

新阿姆斯特丹已经更名为“纽要城”,即“枢纽要地”之意,过去定居的几乎都是抱二皇子朱祥圳大腿的家伙。

该城的城建状况在整个东海岸最为完善,在整个东部地区也仅次于查理二世时期的新伦敦城(亚特兰大)。

新伦敦城那边的气候比纽要好得多,可惜当初黄廷与郑成功率部围攻该城时,可是弄死了不少蛮夷。

而纽要城当初是荷兰人完好交给郑成功的,没遭到任何程度的破坏,在郑军仔细搜寻之后,并未在城内发现尸体。

故而这里便成了次选的移珉定居之地,也是整个东部的首选之地,东地的首选则是全年入夏的长滩。

长滩本来是座军事要塞,后来随着移珉的增多,逐渐发展成整个东地最为宜居的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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