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之下的“双赢”,却没这么简单。
分工协作,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相比各自为战的单干,几乎总会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这优势,可大可小,但(几乎)不可能为负数——否则协作者大可以同时开工、表面协作,实际上则各自为战,平稳度过暂时的负收益段。
换言之,基于人类社会的组织原理,在改造客观世界时,协作的好处是确凿的。
但紧接着的下一个问题则是:
由于分工协作而多出来的、额外的利益,要怎样分配。
正是紧跟在协作之后的分配环节,让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双赢”,都蜕变成了另外一种情形。
回到现实,在internet的全球覆盖过程中,联邦,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凭借经济、科技、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优势,有权制定规则,确保自身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始终获得远超其他参与者的巨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