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就与社会运转的大方向相符。
社会的整体利益,相形之下,在今天的盖亚净土倒很容易理解,
无非是净土全体民众的利益之总合。
至于每一个人的自身利益,如何实现,途径其实有两种,不过在今天,第一种、也就是直接向大自然索取,已经被“全产机”体系占据。
那么定居点内的所有人,要实现自身利益,便只能通过与他人协商的方式,彼此交换。
这种交换,在旧时代的人类文明中,司空见惯,买卖粮食、布匹,政府税收、福利,乃至某些不宜言说的贝才-色交易,
一切皆属此类。
社会中,一个人要追逐自身利益,又无法取代“全产机”去从客观世界发掘,便只有去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而必然给予其一定补偿,这就是人类社会纷繁芜杂、熙熙攘攘之表象下的本质。
至于这种损害与补偿,或者,统称为“交易”,
一切当然要以“等价交换”为底线,当然,彼此都认为“所得大于付出”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