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与旧时代的“rcedesbenz”一模一样。
是简单的挪用吗,是,但并不是抄袭,更谈不上侵权。
侵权,那也得现有权利,才谈得上,在今的净土世界,一切不合时夷陈旧规则,都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如专利这样的东西,也归于此类,任何民众都有权使用人类有史以来积累的任何科学与人文成果,
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这一点,在旧时代的遗老遗少(如果有)看来,似乎足以引起极大的愤慨。
侵犯知识产权,会伤害创造者的切身利益,进而,抑制创新,让技术研发与社会运转成为一潭死水,
这是资产主义大环境下,司空见惯的鼓吹。
但这些鼓吹者,却对历史上曾存在的理联等一干公社主义国家,没有刻意为有产者站台之专利砝案,而依然硕果累累的那些年代,置若罔闻,仿佛只有钱这唯一的要素,才能激励人,白了就是奴役人去创新一样。
事实,反而正相反,在资产主义大框架内,任何饶创新创造,不论其原初创造者的主观意愿如何,最终,
必然沦为资产增殖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