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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是长安城!”
阿史那莫邪骑在马上,抬头望着那巍峨的城墙,脸色因为无法按捺的激动而泛起一抹潮红……他终于见到了!
阿史那,意为‘高贵的狼’,也具有‘蓝色’之意,阿史那部因此被称为‘蓝突厥’,蓝色并不是指有蓝色的眼睛,而是指最高天神‘腾格里’,象征对突厥的最高统治权。
不过,皇帝也有穷亲戚,阿史那莫邪这一支虽然不能说‘穷’,但确实已经淡出突厥的统治圈子,从他的曾祖开始,就开始与汉人通商,倚仗‘阿史那’这个姓氏,草原上倒也没有人会跟他们过不去。
到了阿史那爷爷那一辈,不仅与汉人通商,更是因为仰慕汉人文化,将儿子送到长安学习,广结人脉。
前些年因为各种原因,阿史那莫邪的父亲一直不同意儿子来长安,而今年在他的再三争取下,父亲终于允许他带着商队前来长安,并且答允他,只要能够做出成绩,以后就由他逐渐掌管这条商路。
他转过头看向身旁的一名中年突厥人:“博尔术,这是汉家最大的城池吧?”
“是的,长安是大隋最大、也是最繁荣的城市。不过,还有一座洛阳城不下于它。”
博尔术往来草原和汉地已经不止一次,但他的汉话说得结结巴巴,远不如阿史那莫邪娴熟。
“是吗?”
阿史那莫邪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再一次打量长安城墙:“若是我们草原上有这么高大的城墙,想必那可怕的狼灾、风灾和雪灾,再也不会给我们的部落带来巨大损失了。”
天真!
博尔术微微摇头,却没有评价什么——在第一次看到这座雄伟的城市时,他的心头也涌起过如此宏大的念头。但现实却是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且不说起一道如此雄伟的城墙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草原民族的生活习性决定了他们没有可能建这么一座城市。
虽然是主子,但阿史那莫邪第一次走这条商路,具体的交易他并不干涉,只是先熟悉一下这里的人脉和相关的业务,为下一步具体掌控这条商路做准备。
想要熟悉一个地方,主要就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吃,一个是游玩。
隋时的长安虽然没有唐时那么繁华。但在那些游牧民族来说,就是一个花花世界,甚至那些来自波斯等地的胡商,也都是抱着朝圣的心态来长安做生意的。
商队的交易完成之后,阿史那莫邪例开始的了市场调研……嗯,就是吃、吃、吃,堂堂阿史那王族的血脉,彻底变成了一枚吃货。
“东家,这肉夹馍味道不错,草原上可做不出这个味道。”
“您尝一尝,这才叫酒呢,草原上卖的都是水啊!”
“您看看这根马鞭,同样的皮子在汉人手里,都能做出花儿来……”
诸如此类的,几个随从今天可是给他丢了大人了,不过这一次阿史那莫邪没有呵斥他们,因为他自己的表现也差不多。
堪堪到了中午,他回到了客栈。不是他不想逛下去了,而是他实在是吃不下了——街上那些食物和商品,不但精奇美味,而且十分的便宜,他带了七、八贯铜钱出去,主仆数十吃了一圈回来,钱袋子居然还是半满的。
比起苦寒荒芜的草原,这汉人的生活简直就像天国一般,怪不得那些家伙每年都要嚷嚷着‘打草谷’。
“一群未开化的野人,只知道破坏。”阿史那莫邪不由得嘟囔出声来。
“东家,你说什么?”过来侍候他的是一个中年汉人,他是商队在长安的代理人,名叫吴广,已经合作多年,刚才就是他带领他们逛市场来着。
“呃,我是说,大隋的市场真大,数不尽地发财机遇。”阿史那连忙出言掩饰。
“那是,东家,将长安的丝绸、茶砖带回草原,有数倍的利润,现在我朝陛下下旨平抑物价,所有商品都是十分的便宜……”吴广趁机鼓动阿史那莫邪。
“嗯,嗯。”阿史那莫邪连连点头:“我第一次来长安,不知道长安目前都流行什么货物,吴先生可有介绍?”
其实他对那些除了颜色艳丽、好看之外一无是处的丝稠并不感兴趣,倒是对茶砖和漂亮的瓷器兴趣更大。可惜大隋对盐铁的控制太严了,除非他转行走私……嗯,那也不行,走私的渠道都掌控在那些王族高层手里,能允许他这一支喝点儿汤,就已经不错了。
“呵呵,便是东家不问,在下也要推荐的。”
吴广微微一笑,从袖子里拿出两个纸包来——嘿,古人的袍袖用处可大了,否则也没有‘袖里乾坤’这个词儿了,一些轻便的东西往往都放在衣袖中的暗袋里,取用、携带都很方便。
吴广打开第一个纸包,里面是一包白色的粉末状晶莹颗粒,阿史那莫邪好奇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