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人。
最熟悉的陌生人,难道就是指的我跟他现在这等情景么?
我吃饱喝足了,而他还在办公室,我便装作无所谓的问道:“你不去吃饭么?还是你女朋友会给你送来爱心便当?”
“你跟李慕迟现在怎么样了,那晚去同学会见到周明川了吧?”他连头都没有抬,一边盯着电脑一边问道,压根就不回答我的话。
“还好。”但充其量也只是还好罢了,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对于身边的男人,我一个都看不透了。
“他还不错,如果觉得行的话不妨尝试着在一起吧,这样我也就放心了。”靳夜白这才抬起头来。
我皱了皱眉头,没好气的问道:“我跟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你管好自己的事就可以,我的婚姻和爱情由我自己做主,用不着你闲吃萝卜淡操心。”
“抱歉,是我管的太多了。”靳夜白的表情有些受伤,看我的心不禁一痛,我们之间这到底是怎么了?
“靳夜白,你有多爱宋清雅?”这个问题我一直就很想问,只是问不出口罢了,我没有这个勇气,怕自己会在听到答案的时候忍不住哭出来。
“你们女人都喜欢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靳夜白避而不答,“如果爱可以多与少来衡量,那还叫什么爱?”
“算我多嘴。”我更加不高兴了,什么叫女人都喜欢问这种问题,难道他们男人就不想知道对方有多爱自己么?
不过在宋清雅身上,我倒是没有看到她对靳夜白有多少爱意,她给我的感觉只是要霸占着他而已,生怕我把人给抢了。
靳夜白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件东西,又岂是我说抢就能抢,就跟周明川一样,若不是他自己选择了孟舒薇,我会失去他么?
所以关于靳夜白,现在并不是我与宋清雅的问题,而是看他的选择,不过很显然他选择是宋清雅,与我甚至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有人说过,这世上不吃饭的女人或许有几个,但不吃醋的女人一个都没有,靳夜白对我这么好,事事为我着想,换了任何一个人是宋清雅,都是会吃醋的,连我自己也不例外。
这天中午因为我没有答应跟靳夜白一起出去吃饭,最后他便饿了一餐,下午我甚至都听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声音。
陆振廷一直到四点多才带着李斯斯回来,这倒是在我的预料之中,与李斯斯逛街少于五个小时是绝对打发不了,何况他们还要吃午饭。
李斯斯带了大包的零食回来,一股脑的扔在我的办公桌上,我挑了几样能饱肚子的拿到了靳夜白面前,他很不客气的吃了。
陆振廷回来后立马就打开了电脑,而后惊呼了起来,“夜白,你真是神速啊,我才出去这么一会儿,你就把我的工作也干完了,看来我以后都能不来公司了,你完全可以一个人当成两个人来用。”
靳夜白神色一凛,瞄了陆振廷一眼,“你想的倒美,这是要把我当牲口使唤了?”
他居然还开起了玩笑,这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这几天我可是连笑都没见他笑过了,成天板着张毫无表情的脸。
看着他那难得一见的温和笑容,我不禁感概,难怪他连中午都一直在忙,原来是在干陆振廷那份活儿,为的只是让陆振廷可以多点时间陪着李斯斯。
原来他不但对我好,对别人也是这样啊,一辈子能找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很幸运,所以宋清雅要我比我还幸运,因为她得到的是他整个人。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宋清雅对靳夜白的占有欲会那么强,这样的男人,一旦爱上了,谁又愿意眼睁睁的让他失去呢?
换了我也不干!
李斯斯辞职之后,办公室倒是没再多一张桌子,因为她直接抱着笔记本坐在陆振廷的身边了,两人共用同一张桌子,不但省了买桌子的钱,还省了空间。
办公室因为有了一个话唠李斯斯,气氛便不再像以前那般沉闷了,但在靳夜白面前她也有所收敛,话比在之前的公司要少些,只在休息时间说的多。
李斯斯这人平日里对什么事都忘性大,唯有在吃的事情上她记得比谁都要牢,这不,大家都安安静静的上班,她突然就打开了话匣子。
“露露,有件事儿你还记得吗?”她一脸神秘兮兮的看着我,随手抓起手边的一包泡椒凤爪扔了过来。
我接住立马就打开来往嘴里塞,嚼着凤爪含糊不清的问她,“先给我个提醒吧,否则我哪知道是哪件事?”
“当初你说过,等你离婚了就要请我们去你家搓一顿的,你要亲自下厨哦。”李斯斯自己也撕开了一包,先递了一个爪子到陆振廷的嘴里,然后自己才开始吃。
“我有说过这话吗?”我见三人都在吃东西,只有靳夜白低着头认真的工作,本来是想过去给他吃点,但想到东西已经沾了我的口水,以及我们现在的关系,便打消了念头。
我以为靳夜白只一心工作,没把我们这无聊的话题听在耳中,没想到自己的话才说出口,他就接了一句,“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