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1 / 2)

小说:盛唐剑圣 作者:无言不信

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的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

一方面描写胡人兵强马壮,一方面又写汉将将谋兵勇,表现出李白个人希望汉军克敌制胜的倾向。

这一段下笔必需刚劲有力,一气呵成,要写出两军对垒的恢宏气势。

中间四句是为第二段,以龙虎交战为喻,以体现战场的激烈。

尤其是“天兵照雪”、“虏箭如沙”,这简单的八个字,将疆场的惨烈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一段不只是要体现战场的惨烈,还要体现汉军大无畏的勇气以及扫荡外辱的决心。

至于剩余第三段,最简单也是最难写的几个字。

尤其是“胡无人,汉道昌”这六个字,更是要写出大胜的激昂情绪,也要展现出身为华夏儿郎自豪以及胡掳灰飞烟灭的霸气。

短短的一首诗,短短的八十余字,要刻画出如此多的情感,实乃裴旻目前所遇最大的难题,甚至比他统军打仗都要艰难。

为难之余,裴旻心中更多的是斗志,这首《胡无人》值得他费尽心思的挑战自己书法的极限。

沉吟了许久,裴旻脑中想着的不是《胡无人》这首诗,而是自己所经历的战场:想到了唐军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壮威武,想到了李嗣业以两千陌刀军硬抗吐蕃重骑兵的壮烈,想到了自己收复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形。

一切一切,一幕一幕皆在他脑海里回荡。

李白、王之涣也不催促,他们也是个中人物,知道这首《胡无人》并不好写。

连李白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字,写不出这首诗的意境。

两人皆在一旁候着!

突然裴旻动了,他出手如出剑,闪电一般握着毛笔,沾了墨汁,在宣纸上写下了《胡无人》的第一段。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左至右,一气呵成。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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